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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是流经亚洲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的国际河流,国际上将这条河流所区域称为大湄公河次区域(Greater Mekong Sub-region,简称GMS)。大湄公河流域虽然资源丰富,但沿岸各国大多经济发展落后。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宝贵的自然资源,寻求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便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选择。在国际政治多极化、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迅速发展的推动下,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区作为建立在地缘政治基础之上的经济交往,由于地理位置相邻、经济发展水平接近、文化形态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相互间更容易达成经济一体化的协议。遵循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等国际法原则,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及法律合作,是该区域各国的共同愿望。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及法律合作机制已基本形成。GMS建立了常设的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机制,下设9个专题论坛和工作组,分别负责交通、电信、能源、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旅游、农业、贸易和投资的合作。GMS自成立至今,已举行15届部长级会议和三届GMS领导人会议,对合作领域及行动安排进行磋商对话,已达成《GMS跨境运输协议》、《昆明宣言》、《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等重要文件。经过10多年的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在交通、电信、能源、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旅游、农业、贸易和投资等9个优先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提高了沿岸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逐步实现该区域贸易投资的便利化。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和东亚一体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该地区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超过6%。中国参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程度日益加深,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已有17年的历程,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多年来,中国坚持遵循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参与GMS各领域合作,与其他5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联系不断增加,对外投资逐步增多。GMS国家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首先目的地之一。中国目前以GMS相关国家接壤的云南省和广西区为主参加合作,云南省和广西区以中国大西南为依托,基本形成了面向GMS各国和东南亚的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共同开发、共同受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开展合作的目标。与此同时,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极大改善中国经济发展的周边环境,推进实施大西南对外开发与发展战略,并使之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验区。当然,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有待进一步发展和深化。GMS各国应继续发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权威作用,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广泛地动员国际资金,有选择地实施重点合作项目,提高合作成效,进一步推动该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