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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因其用地省、运量大等一系列优点而备受青睐,在缓解我国交通压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正掀起一股新建轨道交通的热潮。但从国内外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来看,能真正实现盈利的线路屈指可数,这使得城市轨道交通的兴建充满了争议。但作为准公共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产生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因此,分析与量化这一社会效益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以深圳地铁一期为例,把城市轨道交通分为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分析了其作用机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定量测算分析。本文在对社会效益的相关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总结了社会效益的相关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了各阶段城市轨道交通社会效益的作用机理,测算了深圳地铁一期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并分析了社会效益的返还方式。对于建设阶段的社会效益,本文分析了直接投资效应的作用机理,并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C-D生产函数模型)对其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为95.27亿元;对于运营阶段的社会效益,本文结合系统动力学因果图分析了社会效益的作用机理,归纳总结出8项可量化的指标,分别是:诱发客流、减少营运成本、减少居民乘车时间、减少疲劳,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减少城市空气污染、节约能源和土地资源,并对这8项指标分别进行了分析测算,得出深圳地铁一期在2005~2008运营年间产生的可货币化的社会效益分别为7.216亿元、11.747亿元、16.124亿元、19.4亿元;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土地增值效应,本文对其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并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发现深圳地铁一期在规划设计至建设基本完工阶段(1998~2003)的土地增值效益为335.36亿元,是地铁一期工程总造价的2.916倍。研究发现,(1)城市轨道交通产生的社会效益非常可观。(2)城市轨道交通产生的社会效益应该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给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以支持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可采取的措施有设立轨道交通集资专项基金、土地联合开发、出售乘车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