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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保险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和重视,保险的深度和密度也在不断增大,随之而来的保险纠纷也不断增多。一个有效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可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在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同时,促进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本文从机构的角度对中英两国现有保险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对比和分析,旨在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我国现有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并借鉴英国的经验,对我国现有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改进建议。文章共由五章构成。
第一章“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本章是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对纠纷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保险纠纷的概念。其次对保险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定义,并对不同解决方式进行对比,明确各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
第二章“英国保险纠纷的传统解决机制”。本章从机构的角度介绍了英国的保险纠纷的传统处理机制。具体来说包括了法院、全国律师纠纷调解联合会(ADRNet.Ltd.)和纠纷解决中心(CEDR)。
第三章“英国金融保险纠纷的现代解决机制”。近十多年来,英国出现了几个新型的纠纷解决机构,专门对金融保险纠纷进行解决处理。其中最主要的三个机构是:保险纠纷城市争议委员会(CDP)、保险投诉调查局(IOB)和金融投诉服务局(FOS)。本章分别对各机构,特别是金融投诉服务局(FOS)的性质、运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介绍。
第四章“中国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本章从机构的角度介绍了中国现有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具体来说包括了法院、各地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和政府机构。分别对各机构的性质、运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介绍。
第五章“英国保险纠纷解决机制对我国的启示”。相对比于英国的整个保险纠纷处理机制,本章指出我国机制中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总的来说,本文创新性的从机构的角度对保险纠纷的解决机制进行研究,提出了改进我国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期望对以后的研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