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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课程思想从萌芽到概念的明确提出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最早是由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杰克逊提出的。尽管很多学者都十分重视隐性课程的运用,并对隐性课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因为他们研究隐性课程的视角多样,对隐性课程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隐性课程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为开展中学德育工作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拓展了进行道德教育的新领域,其德育功能主要体现在认识导向、情感陶冶、行为规范、精神激励和人格塑造等方面。在对有关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历史分析方法和辩证分析方法,探讨如何优化其德育功能,不仅是理论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要求,也是增强学生道德教育实际效果的现实需要。本文在分析前人对隐性课程的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得出了隐性课程的定义:在课程标准、课程计划中没有体现,但客观上却对学生产生影响的教育经验。隐性课程作为与显性课程相对应的课程类型具有自身所特有的特点:范围的广阔性、作用的潜在性、教育效果的非预期性、结果的难量化性、作用的双重性。本文着重分析了两种类型的隐性课程:一种是课堂中的隐性课程,主要包括:学科教材中体现出的价值观及道德观、课堂物质环境因素、教师自身的因素;另一种是课堂外的隐性课程,主要包括:学校的物质层面、学校的制度层面、学校的精神层面。隐性课程的实质是隐性教育,具有特有的德育功能和德育意义。首先,隐性课程具有认识导向功能、情感陶冶功能、行为规范功能、精神激励和人格塑造功能。它可以通过环境的熏陶、舆论的导向、规章制度的制约、榜样的示范作用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同时陶冶学生的情感、激励学生的精神、塑造学生的人格。其次,隐性课程还有重要的德育意义,在于提供一种积极的价值取向,与显性课程形成互补,增强学生道德教育的效果。德育意义主要表现在:隐性课程的教育性与德育目标是一致的;突出隐性课程的德育性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发挥隐性课程的德育性更适合当前中学生的特点;隐性课程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隐性课程有利于学生道德情感的培养。隐性课程作为重要的教育因素,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来优化隐性课程,充分发挥其德育功能。首先,把隐性课程融入到显性课程中,充分挖掘显性课程中的隐藏的德育因素;其次,美化校园,优化育人的物质文化环境;再次,协调学校制度的科学性与制度的可行性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制度文化的功能;最后,立足学校,综合家庭和社区的教育力量,培养良好的家风,建设社区文化,促进中学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