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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是研究道德的科学。一般来说,道德的社会价值是通过道德的认识、调节和教育等功能来实现的。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社会成员的行为秩序。新闻媒介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人类的其他行为相同,也要受到道德的约束和规范。作为世界七大工业国之一的澳大利亚,传媒业非常发达,澳大利亚人可以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手段便捷地获得信息。秉承了英国言论自由的观念,澳大利亚通过普通法保护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使得澳大利亚新闻媒介在监督政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实现政治民主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自我约束也是澳大利亚传媒业的重要准则。解析自律组织与伦理规约不但是进行学术逻辑的前提,也是实施针对澳大利亚新闻伦理理论分析的背景。本文分析了新闻伦理规约的演变,自律组织的构成、宗旨、发挥的作用以及现实的困境。虽然自律团体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但有权威的专门的机构受理投诉,经过慎重的查证、反复审理并多方征求意见做出最终裁决;加之新闻伦理规约的相对完备,新闻自律组织在处理公众对澳大利亚新闻工作者及其所在媒介提出的投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涉及种族问题、隐私等司法机关难以明确界定的领域中,通过规劝性的条约对新闻媒体进行了有效的制约,维护了公众的利益,在维护新闻自由、保障个人权利及社会公益三者之间取得平衡。但新闻道德评价标准仍然存在一些混乱,依不同的道德标准进行价值判断这一问题在多元文化的澳大利亚表现尤为突出。伦理规约中的个别关键词语也很难得到清楚的界定。同时,自律组织如何对待触犯伦理规约的新闻工作者这一问题至今仍困扰着澳大利亚新闻界。在对自律组织与伦理规约进行精准解读的基础上,本文探讨了澳大利亚新闻界的几个伦理难题。通过对种族问题、隐私问题、事实与公正等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在伦理学框架内的解决之道。本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文本研究。文章大量引述和清晰梳理相关的伦理规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析。此外,文章还将运用个案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