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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大学是政府用来实现其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的重要工具,政府是为公立大学提供资源,促进其发展的重要外部主体,因此公立大学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在加州公立大学发展过程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不断调整角色定位,通过财政资助,立法监督等措施对公立大学进行协调治理,从而促进了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加州公立大学中发展卓越的代表,其所获得的成就通常被归功于富有远见的办学理念,然而其卓越之路更离不开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保驾护航。本研究从加州公立大学发展中政府作用的历史演变入手,继而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为案例,着重探讨政府作用的表现即如何促进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挥,最后得出本研究的结论并针对我国政府对大学治理的现状提出些许思考,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呈现了加州公立大学发展中政府作用的历史演变,梳理了在加州公立大学从建立到发展至今的整个历史阶段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其作用的阶段性变化。在初创伊始,政府的力量便介入了加州公立大学,表现为联邦政府资助加州公立大学的创办以及随后加州政府对加州公立大学进行管理并承担了固定拨款的责任;政府的作用在之后得到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州政府对公立大学持续稳定的拨款促进了公立大学的扩张;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为扩大入学机会和控制大学成本,加州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对公立大学的发展进行协调和制衡;高等教育市场化时期,州政府开始减少对公立大学的财政支持并加强了对其监督作用。 第二部分开始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为案例阐述了政府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人才培养提供的保障。其中包括政府对其人才培养的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机构保障。具体而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出台法律规定了伯克利人才培养的目标;州政府建立起对伯克利的一般拨款机制并对伯克利人才培养经费进行监督;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建构本科学生资助机制;州政府还通过建立协调机构协调各类型公立大学人才的培养。 第三部分论述了政府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科学研究的促进。虽然州政府与联邦政府都资助伯克利的科学研究,但与州政府相比,联邦政府起到更核心的促进作用,因此这部分将探讨范围缩小至联邦政府,而联邦政府主要通过与伯克利签约项目合同,委托伯克利管理国家实验室和资助研究生三大途径来促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科学研究。 第四部分探讨政府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服务的激励。联邦政府为伯克利为社会服务的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法律基础,州政府从自己职权范围出发帮助伯克利推广技术服务,密切与社区关系,开展社会服务实践。在联邦政府各项法律政策的激励和伯克利自身对扩大大学影响力的追求下,伯克利的社会服务理念得到了发展,同时拓展了服务对象,不仅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而且以促进全球发展为己任。 第五部分通过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为案例对政府在公立大学发展中人才培养保障、科学研究促进和社会服务激励方面的作用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美国公立大学发展中政府责任分工明确;协调组织是政府作用发挥的重要缓冲器;市场竞争机制是政府作用发挥的有效媒介;社会利益最大化是政府作用的重要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