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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给全世界不孕不育症患者带来了生育希望。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选择通过代孕的方式来实现生育目的。但是在代孕技术发展的背后,我们却面临着法律与伦理的重大挑战。代孕技术实质上打破了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形成较复杂的父母子女关系,导致司法实践中有关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纠纷案时有发生。面对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对代孕子女监护权的问题应高度关注,对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都应不加区别的受到平等对待。因此,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保护代孕子女,明确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对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基于理论与实践考察,对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进行分析,并提出笔者对本案判决结果的观点。通过以上内容论证文章核心观点——在坚持伦理道德的前提下,以“分娩者为母”作为确定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的立法基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司法补充。此外本文通过对域外部分国家和地区有关代孕子女监护权法律规定进行的对比分析中,给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本文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从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为切入点,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即确定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第二部分讨论了与代孕子女监护权相关的基础问题,为了解本文的研究对象奠定基础。其中介绍了四种与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相关的学说,并分析了其中利弊;第三部分从比较法视野下对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进行考察,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典型国家和地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从立法层面的比较分析,力求对我国确定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有所启示;文章第四部分首先详细的对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进行分析,引入学者观点的同时也提出了笔者对该案件的看法。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确定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的基本原则,以基本原则为基点,分别对完全代孕和局部代孕这两种代孕方式下的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致力于构建我国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的适用原则,有效解决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更大程度地保障代孕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