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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了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所可能涉及的律师实务操作问题。随着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全面推广,物业法律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所引发的相关纠纷也逐渐增多。 本文主要从如何界定物业法律关系、前期物业管理中所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所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 本文主要站在律师操作实务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相关的论点和操作技巧均来源于笔者及同事自身执业经验。由于物业法律关系所涉及的主体较多而且对于如何处理在此法律关系中的相关实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首先对如何界定物业法律关系进行了说明,分别对物业法律关系的对象,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开发商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等进行了说明。由于物业法律关系的第一个产生阶段即是前期物业管理,因此笔者在第二部分即对前期物业管理的订立合同主体、招投标程序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的讨论。上述几个问题几乎包括了前期物业管理所特有的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部分。在物业法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主体是业主。业主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注重程序的正当性。业主应当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来合理合法地管理好自身居住的小区,这也是律师在为相应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所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国家的各级立法机构已经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订了详细的程序性要求,律师应当指导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法律活动。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据以确定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虽然并不是《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但由于物业法律关系所涉及的主体非常广泛,因此各地均制定了相应的格式文本。但即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内容,物业管理纠纷仍层出不穷。 本文在第四部分即重点讨论了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的几个重点问题,即装饰装修管理、安全防范、催收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