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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改革的重心出现了从经济领域到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转移。一方面政府提出职能转移,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口号;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大量产生,服务的领域和内容越来越广泛。在此现实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购买服务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实践之一。作为一种新理念、机制和方法,理论研究迫在眉睫,其中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建构过程、因素、特征与影响,也就成为了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在分析了以往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中的宏观结构、中观组织和微观行动三种主要研究范式优劣势的基础上,采用中观组织研究和微观行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发展出“制度逻辑——行动策略”的分析框架,以S市JD区向社会组织购买助残服务为例,考察其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建构过程。即着重在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上揭示政府与社会组织微妙的互动关系及其复杂的因果关系。本文将政府与社会组织都看成是理性的法人行动者,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角度,分别会形成各自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由于公共利益和多重自身利益的存在,公共服务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制度逻辑得以形成,也正是在多重制度逻辑的驱使下,政府会有选择性支持和隐性化控制等行动策略的产生,社会组织也会在实践中演绎出依赖、遵从在先,拓展再后的行动策略。同时我们发现不仅行动者内部的制度逻辑和行动策略相互生成,相互型构,而且行动者之间也是如此。另外,双方对自身权力和能力的追求也是其制度逻辑和行动策略形成的重要相关因素。本文进而还从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建构的基础、特征上分析出双方的关系是一种策略性建构而非制度化建设,因而是较为脆弱易变动的。同时还指出政府购买服务在现阶段并没有形成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而是非对称性的依赖关系。政府转移的只是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不是权力,甚至还有可能会加剧权力的进一步渗透。社会组织提高的也只是公共服务的能力,权力仍然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