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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引发了政府债务危机,蔓延到了欧洲五国,同时迪拜政府也爆发了债务危机。在此国际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94年分税制改革制定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举债的权力,地方政府只能通过预算外途径进行融资。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绕开法律的限制,这就导致了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为主的债务风险。为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成为政府着重解决的重要问题,政府正积极努力减缓债务风险可能会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所以认清政府债务风险的各个方面对我国政府进行债务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立足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和我国经济发展状况,首先对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从国际惯例和国内做法对其进行分类。之后,根据审计署2013年12月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从债务规模、结构、偿债期限等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进行了细致分析。根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列出风险的具体表现。接着,从法律、政策、社会方面着手对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风险的传导机制进行了归纳总结。以上是从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存在问题、风险表现、风险成因和传导机制几个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一个系统性的认识。由于我国政府对债务风险防范的意识比较薄弱,很多情况下需要参考国外的债务防范经验,而对那些债务防范出现问题的国家则需要我们进行总结。但每个国家都有自身国情,也有适合自己国家的一套债务管理体系,对他人的经验只能借鉴,不能照抄。第四章从正反两方面对国际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经验教训进行归纳。最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防范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实状况和政策措施分析解读,从实际角度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入债务问题的研究中,为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