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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力高速发展,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的今天,各国经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融入到全球化的大潮中。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在蓬勃发展,国际投资规模在不断扩大,技术、劳动力、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也都流向了能创造出更大价值的地方。然而,经济全球化也为一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副产品,环境污染转移就是其中之一。环境污染转移是一国将在本国处理费用高昂的或危险的各种废物通过国际贸易等方式越境到其他国家。环境污染转移方式多种多样,通过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技术转让、废物转移等形式都能达到这一结果。这种转移行为破坏了被转移国家的生态环境,消耗大量生态资源,危害人民健康,把污染后的治理成本转移给了被转移国家,不利于被转移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关于环境污染转移的理论解释,发达国家利用比较优势理论等相关理论来为其转移行为辩护,发展中国家则用污染避难所说等学说去揭示环境污染转移的动机和方式。探究环境污染转移的原因,应当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方面入手。两者经济实力的差距,法律规定的差异,污染转移背后经济利益的驱使,国际法律相关规定的缺失,都导致这一国际现象的存在。针对环境污染转移,发达国家环境标准本身已经起到一种屏障作用。国际社会制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一系列旨在限制发达国家输出污染的公约,但诸多公约、协议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一些公约协议显然从发达国家角度出发,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我国作为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接受环境污染转移的情况比比皆是。认真研究环境污染转移的原因,鉴别环境污染转移的方式,探索环境污染转移的对策能够有效避免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转移,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对于如何更好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如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何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