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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是一个以责任为本位的政府,它在根本上颠覆了传统政府以权力为本位的逻辑,以明确的政府责任形式来勘定政府权力的合理边界,实现对权力行使目的的限制。要实现这一转变,不能光依靠主观责任感的驱动,更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加以保障,这也是本文的出发点和最终的落脚点。
全文从政府责任体系的确立入手,基于对现有监督制度相关文本的解构,发掘现有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契机,设定有效责任监督的目标特征,通过对责任监督各要件——主体、客体、形式、程序等逐个进行剖析,完成责任监督的基本框架构建,并将责任监督机制与现有监督制度进行比较,探讨这种机制在促进责任政府建立过程中的现实功能,同时从内外部层面探究责任监督功能的实现机制,最终形成责任监督机制有效运行的良好局面。
本文以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作为逻辑起点,以责任政府实现途径的探索为研究重心,以构建新型责任监督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各监督主体配合运作为基本架构,赋予监督以新的涵义,弥补原有监督体系的空缺,使得监督更多元化、日常化、制度化。在一个由社会各种主体相互配合而形成的新型责任监督机制下,最终实现责任政府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