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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中,社团作为与政府、市场并行不悖的第三种力量,在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人道救援、教育研究、医疗卫生等诸多社会领域活动踊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社团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作为公共管理领域的新生力量,在满足人们的多元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社团依然实行的是严格“控制性”管理。这一管理模式极大地阻碍了民间社团的发展。政府应如何对社团实施管理,并在国家管理与社团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自然成为了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一个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分析社团管理模式的转型,首先需要对社团管理模式进行科学的概念界定和类型划分。综合东西方学者就社团管理的研究,我们可以将社团管理模式基本划分为“控制性管理”、“放任型管理”和“中间型管理”三种模式。基于国情的不同,各国针对社团实施各异的管理模式,“中间型管理”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而“放任型管理”模式则成为社团管理的发展趋势。结社自由是现代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障公民结社自由权是民主国家的基本任务之一。国家对社团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对公民结社自由权利的实现有重大影响。充分尊重公民结社自由,放宽对社团的管理,让公民自由的组织社团,让社团自由的进行社会活动,是现代国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结社自由权动态平衡的基本途径。回溯我国社团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经济政治发展滞后、国家的强权、社会资源集中以及公民结社意识淡漠等多重原因,国家凭借强大的公权力对公民的结社行为和民间社团活动严加管制,采用“控制型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社会的稳步前进,社团管理模式地转变也就成为了必然。政府必须抛弃“控制型管理”模式,代之以“尊重结社自由权,促进社团发展”为基本内容,以“放任型管理”为发展趋势的“中间型管理”模式。为保障我国社团管理模式的成功转型,探究社团管理转型的路径,文章对发达国家的社团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明确“放任型管理”是发达国家社团管理的基本方式。就我国社团管理模式的具体转轨之道,文章首先论证我国社团管理模式转变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为社团管理转型找到基本的原因和理由。其次,文章根据对我国传统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发达国家社团管理的经验的吸取,主张我国社团管理应从“控制型管理”向“中间型管理”转变,并最终走向“放任型”管理。再次,文章从政府确立对社团的信任、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团管理法律体系、消除传统管理模式的弊端等角度为社团管理转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