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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中共在内战中取得全国范围的军事胜利,得到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新区”农村。如何把自身的权力注入乡村社会,整合和控制广大的新占领区域,成为中共政权建立、生存的关键问题。中共以“土地改革”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在晋中新区,土改运动遇到了村庄各阶层居民的集体抵制,中共构想的革命最积极的支持者——贫雇农,选择和地主富农共同抵制土改,他们同在一张由权力、乡情和利益结成的“网”中。中共以“播种”权力的方式,改变村庄权力结构,使自身权力深入乡村社区内部,实现对新区农村的整合、控制。农协是由中共政权力量支持建立的群众组织,作为土改在村实践的执行机构,中共赋予农协重新分配村庄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源——土地的权力。农协成为了村庄权力结构中处于中心位置的、最有权力的组织。积极分子是农协的领导,农协是积极分子施展权威和权力的场所。积极分子“翻身”成为了新的村庄领袖,村中最具权威和权力的群体,村庄的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农协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群众组织,非地富成分的村民都可以参加农协,中共希望村庄中的大多数居民成为土改的参与者与支持者。村民清楚支持土改和中共,将得到土地和财富,在趋利避害的过程中,不少村民加入了农协,原有的“网络”逐渐丧失功能,破碎消散。中共播种的权力种子,开始在乡村社会生根发芽。 通过土改中共使自身权力注入了乡村社会,但是权力的渗透和对于乡村社会的控制是有限的,土改是中共与村民妥协、共谋完成的。中共派往乡村的土改工作中干部,并没有直接接管村政权,建立村级行政机构,而是扮演“权力播种者”的角色,引导土改向中共预期的方向发展。在划分成分的过程中,村民不懂中共官方的方法,他们通过财产、劳动等直观的标准和自己所在生活世界的道德标准,对于一个人的阶级成分做出评判。在平分土地的过程中,作为农协领导的“积极分子”是平分土地的实际领导者,他们向工作组提供了有关村庄土地占有情况的粗略信息,成为了村庄的背叛者。同时,“积极分子”也是村庄的居民,出于个人和村庄利益考量、传统道德观念制约以及舆论的压力,他们在平分土地过程中,与村民一同隐瞒土地,压低产量,扮演了村庄“保护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