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即对于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且被通缉一年后仍不能到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决的涉案财产没收程序。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其中尤为引起关注的就是腐败犯罪和恐怖活动,但因相关法律程序存在漏洞使得犯罪嫌疑人逃逸或死亡后逃避刑事追究,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为解决此类问题,即通过修正案形式新增第五编特别程序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写入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立有两方面积极意义:国内方面,惩罚犯罪分子,救济被害人权利,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及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法律权威;国际方面,促进国内法与国际法接轨,加强国际司法合作。虽然违法所得程序的设立意义重大,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的没收制度依然有些差距。本文在介绍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内涵及不足后对比几个发达国家的没收制度,得到些许对我国相关制度完善的启示,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针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论述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特征以及意义;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内容并列举了其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部分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违法所得没收制度进行叙述并与我国该制度对比分析,以期得到更多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了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某些不足之处的一些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