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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诗歌教学中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关系,这一论题是就目前诗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提出来的。新的语文课程标准要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设计课程,显然这是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诗歌教学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能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鉴赏能力,更能陶冶学生的精神和灵魂。要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就要正确处理好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关系问题。教师不能仅仅重视对诗歌的认识而遮蔽对诗歌的审美与陶冶。总之,研究诗歌教学中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关系,就是为了更好地实施诗歌教学,发挥诗歌教学特有的魅力,培养学生学习诗歌的兴趣,并且能够使学生体验到学习的快乐,从而享受诗歌,享受生活,享受人生。关于什么是诗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且历代学者有关诗歌的定义大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遭到人们的质疑。诗歌是一个发展的历史概念,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详细地规范性地定义。因此,笔者认为,不妨从诗歌的本质、特征和功能方面对诗歌进行描述性定义。诗歌是知识智慧的传递,诗歌是情感体验的传播,诗歌是精神灵魂的传承。诗歌具有意象和节奏两大基本特征,而这正是诗歌教学中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对象。学习诗歌,能够增强学生的感受力,提高学生的想象力,进而促进学生的性情修养。有了对诗歌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的理解,那么诗歌教学中的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内涵是什么呢?诗歌教学中的认识是一种带有情感倾向的审美认识,具有含蓄性、虚拟性、形象性等特点。一方面,它涉及到诗歌的内容和形式,大致包括诗歌的形象和思想感情;另一方面,它还涉及到诗歌的背景和传统,主要包括历史、政治、文化及风土人情等方面。诗歌教学中的审美表现多种多样,有情绪的激动、感觉的快适和精神的满足,即诗歌给学生带来的愉悦性、形象性和自由性。诗歌教学中的陶冶是对学生心灵的洗涤,主要表现在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帮助学生建构纯洁的精神家园。诗歌教学中认识、审美与陶冶的关系是本论题研究的重点,也是本文的创新所在。笔者从人的多层面需要理论出发得出结论:认识是实现审美与陶冶的基础和前提,陶冶是对诗歌进行认识与审美的终极归宿,而审美则是诗歌教学中联系认识与陶冶的桥梁和纽带,审美既能推动认识的发展,又能促进陶冶的提升。诗歌教学中的认识、审美与陶冶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诗歌教学中教师应将认识、审美与陶冶结合起来,不能有所偏废。笔者以《将进酒》的教学为例,提出了诗歌教学中正确处理好认识、审美与陶冶关系的四方面的教学策略,即:加强诵读逐步实现学生对诗歌的认识、审美与陶冶;不同角度和层面深化学生对诗歌的认识、审美与陶冶;多元教学手段辅助学生对诗歌的认识、审美与陶冶;开发课程资源拓宽学生对诗歌的认识、审美与陶冶。由于笔者没有教学实践的经验,因此很难提出更好、更完善的教学策略,这也是本文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