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县域经济是县域区划内所有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社会、经济功能较完善的基础单元,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单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中间作用。产业结构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步伐是目前全国性的课题,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可以有效提升本地区产业和经济竞争力,而这种升级,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密不可分。地方政府行为的不同会引起当地产业结构的形态、升级路径、呈现出的效果不同,因此,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发挥怎样的作用,实施什么样的政策,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是值得我们研究的。 本文首先采用了理论分析法,在阐述了县域经济、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升级及地方政府行为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在县域经济层面下,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应该有的行为模式。其次,以沂水县为例,在全面描述沂水县经济发展状况、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2014年--2016年沂水县统计年鉴、山东省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采用SSM法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进行计算,对比分析沂水县一二三产业的结构和竞争力能力,并结合SSM结论,对沂水县现有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做了相关分析。再次,对有借鉴意义的典型县域—金秀县和禹城市在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的行为进行了总结分析。最后,对如何规范和优化沂水县政府在本县产业结构升级中的行为,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认为,政府在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从经济政策的制定到经济运行中的保障,从强制手段到财政金融引导,不同实施方法都会产生不同的产业结构升级效果。作为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载体,同时又是革命老区沂蒙山区的沂水县,总结出的在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行为的经验,可以为国内其他县域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