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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近年来被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日益广泛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本文首先从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设想,探讨“政府购买服务”这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起源、理论依据、理念和机制的形成,其次在对上海静安政府购买公益场所管理服务中心体育服务进行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推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对我国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提出相应的设想,以期为“政府购买服务”在体育服务领域的运用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具体而言,本文共分为7部分:1、前言:介绍研究目的、意义;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文献综述和核心概念的界定。2、介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设想的提出相关问题。3、通过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界定,详细阐述了购买服务的内涵、起源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论根据。4、在介绍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所具有特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原因、动力和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从体育非政府组织、社会、政府、体育自身四个方面阐述了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必要性。5、以体育公共服务购买者——政府、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者——体育非政府组织、体育公共服务接受者——需求者三者为视角,并以政府购买服务在其他服务领域的实践为例,分析“政府购买服务”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运用的可行性。6、以“政府购买上海静安公益场所管理服务中心体育服务”为例,详细分析了上海静安区政府购买公益场所管理服务中心概况和运行机制、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7、从政策、制度、方法步骤和实践操作程序等方面对政府购买服务在体育服务领域的运用做了初步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