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逐渐成为家庭重要的交通工具,居民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需求也日益旺盛。此前,由于我国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立法不健全,围绕车位、车库产生的问题层出不穷,理论界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的争论也十分激烈。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2009年《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理论界对所有权归属的争论暂告一段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法律对车位、车库所有权的登记、使用、转让等权能问题的规定较为宽泛,理论界对此研究较少。本文在我国现有立法背景下,结合实践中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具体设置形式,对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进行梳理,并对车位、车库的登记、使用、转让等所有权权能问题进行探讨,主张对《物权法》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以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约3.2万字。第一部分为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概述。主要阐述车位、车库的概念,特征,车位、车库所有权理论基础等内容。实践中,既有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也有停放非机动车的车位、车库;既有设置在住宅小区内的车位、车库,也有设置在商务区内的车位、车库,本文仅对住宅小区内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所有权问题进行探讨。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设置在具有规划性和封闭性的住宅小区内,二是具有物理和法律双重属性。本部分还对车位、车库所有权的理论基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部分国家和地区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状况进行了简要分析,为后文的具体阐述作理论铺垫。第二部分为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现状、进步意义及存在的不足。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主要集中在《物权法》第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6条。前者,确立了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原则,后者对前者进行了补充和说明。在此之前,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法律层次不高,大多存在于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中;二是法律不统一,各地的法规不一,甚至存在相悖的规定;三是没有专门的立法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进行调整。《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尽管从国家立法的层面确立了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原则,对车位、车库的有效利用以及定纷止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法律在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权属规定方面还存在着遗漏之处,在车位、车库所有权权能规定方面严重不足。第三部分为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的完善和改进。该部分主要针对第二部分中所分析的我国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在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方面,笔者提出首层通风层改建车位、车库应为业主共有,国有人防设施改建车位、车库的处理方法,分情况解决“没有约定”等观点;在车位、车库所有权权能方面,提出了完善车位、车库登记制度,健全车位、车库使用制度,规范车位、车库所有权转让等观点,并提议对业主委员会这一特殊组织进行功能强化。此外,笔者主张对《物权法》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以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问题进行更好规制。本文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具体设置形态对其所有权归属进行了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有车位、车库所有权立法进行深度研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和改进的制度和措施。但由于篇幅所限,还有诸多问题本文尚未涉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