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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维新始,宪政便在为中国许多志士仁人追求的目标。迄今为止,中国的宪政史已逾百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于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宪政之梦的实现还相距甚远。在此情形下,我们有必要反思百年宪政历程,分析其步履艰难的原因,进而提出可行的因应之道。本着这一思路,本论文侧重于从宪政环境的度对此问题加以探讨,以期为我国的宪政建设贡献出微薄之力。 中国的宪政建设之所以不尽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宪政环境的培育关注不够。宪政是舶来品。将西方的这棵“洋树”移植到中国特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土壤上,出现“南橘北枳”或“水土不服”的现象在所难免。因此,了解西方宪政环境与宪政发展的相关关系,分析中国宪政条件缺失的原因,找到培育适宜环境的进路,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作为起点,我们的研究首先需要对宪政环境的概念加以探讨。所谓宪政环境,是指宪政体制产生和运行的外部条件的总和,其中经济条件构成经济环境,政治条件构成政治环境,文化条件构成文化环境,三者合起来构成完整的宪政环境。在西方国家,比经济上说,近代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宪政的萌芽。市场经济的兴起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促进了权力结构的变革,进而推动了西欧社会意识的演变。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政的作用进一步突出,宪法的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并更加注重对人权的保障。从政治方面说,西方的政治环境直接影响到了宪政的发展。多元利益集团的存在,中产阶级队伍的不断扩大,这些构成宪政生存和发展的坚实基础。从文化方面看,宪政则是古希腊以来西方文化长期发展的必然产物。正是因为有此种经济、政治、文化资源条件的存在,宪政之树才会在西方的沃土上生根、发芽、成长、壮大。 中国自有源远流长和灿烂的文明。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宪政土壤相对贫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