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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易于变通又简捷迅速,吸引了大量社会上存在的零散资金,使之流入到不同领域,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流通性和使用率,增强了资金的灵动性,活跃了整个市场经济,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缺陷,为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的资金。当今社会经过不断发展,各个地区都已经形成了其各自不同的鲜明特征。河南省作为地处中原、历史悠久、农业经济发达、传统文化据主导地位的大省,省情具有鲜明的特点,其自身的民间借贷也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河南省民间借贷市场自形成以来,形式快捷自由,发展势头迅猛,在有限的时间内借贷数额逐年激增。民间借贷活动多以中小微企业寻求贷款为主,参与主体广泛,以熟人关系维系,从借款方到出借方再到中介方,或多或少都有相互熟识的关系。而在河南省内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呈现出鲜明的特征:家族式的联营、关联式的贷款圈比比皆是。河南省民间借贷市场为资金的流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也间接地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丰富了各个行业的发展,对整个经济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尚未形成稳定的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活动仍处于雏形阶段,非正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不够的现象,整体呈现出初步发展、竞争无序的状态,导致利率失控、实践中操作不规范的状况频发。究其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就民间借贷市场自身来看,民众普遍存在的逐利心理诱使不少参与者纷纷加入民间借贷市场,市场中存在的大量资金又为民间借贷活动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就整体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整体经济已经开始伴随有通胀的迹象,加之政策紧缩,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银行储蓄,而是纷纷去寻求一种可以保证自己所拥有资金的价值的其他途径,再加上高利润、高暴利的市场假象的迷惑,民间借贷得以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制规范、监管机制和具体政策的规范与引导,民间借贷并没有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为了使民间借贷市场可以有序的运转,不但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还要建立一套相对较为完善的监管体制,同时也需要形成完备的风险防范机制,成立合作性的金融团体共同发展,推进民间借贷的专业化经营,而民间借贷的参与各方主体也需要转变思想,保持理性观念,不要被暴利假象迷惑,各方都积极努力的作为才能够使民间借贷活动正常发展,使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