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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现象凸显,严重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因此现阶段加强地方政府信用建设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本研究从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视角出发,将地方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为地方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履行法定职责及其公众承诺的责任感,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同时也包括由政府“践约”情况引起的社会组织和公众对政府信誉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简单的说,政府信用的核心内容包括政府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通过大量的文献研究和实地访谈,本研究从政府、公众、环境三大层面构建起我国地方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模型,分别就具体影响因素以及地方政府信用度建立测量指标,进而设计出调查问卷、展开调研并获取数据。在此基础上,以SPSS为分析工具,对问卷进行了信度和效度检验,采用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和通径分析对数据进行了有效处理。研究结果表明:在政府层面,地方政府能力、地方政府绩效以及地方领导者素质是影响地方政府信用的主要因素,且政府能力和政府绩效对政府信用的直接影响较大,政府领导者素质更多的是通过政府能力和政府绩效对政府信用产生作用;在公众层面,公民参与是影响地方政府信用的主要因素,但其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能力和政府绩效对政府信用产生间接影响。中共党员比非中共党员对政府信用有着更高的评价,而个体年龄、收入水平、教育程度对政府信用评价的影响并不显著;文化环境对地方政府信用始终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追根究底,从政府失信形成机理来看,官员利益驱动是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内在动因,而转型时期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性和地方政府制度体制不完善才是现阶段地方政府信用普遍缺失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当前加强地方政府信用建设,必须以政府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适时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包括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和整个地区的信用文化建设。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其一,强调地方政府信用是一种“综合信用观”,概念更为丰富和全面;其二,拓展和深化了政府信用的相关研究,尤其是大大丰富了地方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及其提升路径方面的研究;其三,在回归分析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了路径分析,可以更清晰显示各变量对地方政府信用的影响大小,影响强度和影响方式,是为研究方法上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