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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烟草产业实体,也拥有着世界上最大的烟草消费群体。一直以来,烟草产业带来的税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的份量。基于烟草制品的特殊性,各国政府普遍对烟草制品征收重税。在我国,烟草重税政策由来已久,之所以对烟草征重税,其理论依据主要是:从烟草自身的角度看,卷烟含有诸多有害物质,而且具有致瘾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从消费者角度看,对烟草制品的偏好是一种非理性偏好,而且消费者的价格需求弹性较低,重税有助于对消费者的非理性偏好做出恰当的引导从而降低烟草消费量;从社会角度看,烟草制品具有社会负外部性,需要政府通过重税政策进行相应的规制实现帕累托效率改进;从政府财政收入角度看,国家垄断专卖制度下烟草重税政策保证了垄断剩余利润和税收几乎进入了财政收入。
国内外诸多文献研究表明提高烟草税负可以有效地增加政府收入,减少烟草消费量。比如,世界银行1999年发布的《遏制流行:政府和烟草控制经济学》报告认为,每盒卷烟提高税收10%,保守估计在中国可使烟草税收增加5%,同时使烟草消费量减少5%。该报告还得出了一个至今仍被研究者和媒体广泛引用的结论:通过增加税收使每盒卷烟价格提高10%,在高收入国家可使卷烟消费量减少4%,在中低收入国家可使卷烟消费量减少8%。“寓禁于征”已成为广泛的共识。2010年12月,国税总局再一次发布消息“明年有望再调整烟草消费税”。可以预见,未来一个时期内,烟草业重税政策仍继续成为我国重要的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基于我国频繁调整的烟草重税政策,对于中国的经验与数据的实证分析,重税政策的实际作用与效果到底如何仍有待验证。
本文首先历史性地回顾了1994年以来我国烟草重税政策变迁--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历次烟草重税政策的重大调整,总结归纳制度变迁的要点,指出我国施行烟草重税政策的依据与目标。接着,对我国现行烟草重税政策在增加财政收入、降低烟草消费方面的作用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中央与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得出我国现行烟草重税政策对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有限,财政收入对烟草税金的依赖度下降;对降低烟草消费的效果不明显这两个结论。在得出上述两个结论后,结合我国烟草重税政策实施的烟草产业环境进一步分析产生上述效果的原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主体结构分六章,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是引言,对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本文创新点和不足做了一一说明。特别是研究综述部分,对国内外学者对烟草重税政策的研究以及所持的观点与态度做了归纳分类。
第二章是我国现行烟草重税政策的变迁与现状,这部分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我国烟草重税政策的变迁,试图从历史的事实中寻找出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并归纳出烟草重税政策变迁的要点。接着,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对烟草实行重税政策理论依据。
第三章是对我国烟草重税政策的实证分析。本文收集了1994~2010年的相关数据,对中国烟草税负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烟草重税政策对增加我国财政收入与降低烟草消费量的效果与作用进行实证分析。其中,对于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分别是从国家财政收入数据层面和省级面板数据层面分析;对于烟草消费量主要是从烟草制品消费总量与人均消费量两个层面分析。
第四章是关于现行烟草重税政策效果的原因分析。对于烟草税收对增收效果有限的原因主要是通过对烟草专卖制度、烟草供给与产销机制、税收征收环节来分析;对于烟草税收对降低烟草消费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主要通过分析税收与消费的联动性、我国卷烟产品多样性与价格的多层次性、我国烟草文化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五章是政策建议部分。该部分主要是从如何完善烟草重税政策本身,以及完善其他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来配合烟草重税政策,以更好地实现烟草重税政策的两个目标--增加财政收入,降低烟草消费量。
第六章是结论部分。总结本文研究的结论--研究成果与有待研究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