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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性别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一样,性别文化也是人类社会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并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地被建构。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大多数的性别文化都是父权制主导的,只有少数例外。社会物质条件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已经使包括父权制在内的不平等的性别文化成为不必要的、过时的文化。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乡村性别文化也面临着变革的需要。基于陕西略阳、河北定州等地性别文化变迁的实践及其启示,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河南登封市政府和当地群众进行建设性别平等文化的实践探索,该探索的前期评估结果良好。本研究正是基于这种探索,提出有计划地促进中原汉族聚集区乡村社会性别文化重构的路径,即实现政府主导的多主体合作的“善治”、制度变迁和观念变革相结合。论文分为七个部分:论文的导论部分对选题的背景进行了说明,并分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还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在此问题上的研究成果、特征及其不足,对关键的概念和研究的理论视角进行界定,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及不足。第一章阐述我国乡村社会转型的整体情况并引入性别文化视角。我国乡村社会的转型既具有其他国家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也因我国乡村社会特殊的历史文化、经济体制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由此带来了乡村社会群体的分化等一些问题。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建立平等的乡村性别文化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之一,也是当前被忽略的重要方式之一。由此引入性别文化,并进一步阐述了性别文化的特征和重构乡村性别文化的需要。第二章着重分析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可能性与基本设想。性别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性别文化不仅是持续变迁的,而且是不断被建构的,江西宜黄县梅湾村、陕西略阳县和河北定州市重构性别平等文化的实践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登封市通过政府主导的多主体合作的方式重构乡村性别文化的探索,为在中原汉族聚集区进行乡村性别文化的重构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笔者由此提出在类似地区进行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一般路径。第三章强调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方式之一:政府、民间组织和干部群众互动模式的变革。乡村社会的农民具有分散化的传统,通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等传统组织的现代功能发挥,以及新型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功能的发掘,从而实现乡村社会性别制度创新和性别观念的变革。第四章论述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路径之二:性别观念变革。性别观念是性别文化的核心,是乡村干部群众价值观念的组成部分,规范着其行为。登封的行动探索提供了促进观念变革的有效机制,即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农民观念提升的组织体系。同时通过社会化机制能够实现性别观念变革的持续性。第五章论述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路径之三:制度创新。宏观层面的政策法律以及微观层面的村规民约,都存在着固化现有的性别不平等文化的现象。在明确政策和村规民约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将性别敏感纳入公共政策和村规民约的可行性路径,即建立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第六章对登封市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效果进行评析,突出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积极效果,强调男性参与的重要性。同时,乡村性别文化重构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乡村性别文化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地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