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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但其传统发展模式,却引发了一系列城市化问题,导致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城镇化建设亟需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在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雏形,即“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有序发展[1]。自此,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逐渐席卷全国。青岛市作为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占据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2005~2018年的十四年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4.53%上升至73.67%,年均增速2.5%;住宅销售均价从3466元/平方米上涨到12373元/平方米,年均增幅达18.36%。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速度,引致城镇人口急剧增长,从而促进了城镇住房市场的繁荣发展,推高了城镇住宅价格。同时,城镇住宅价格的持续高涨,给城镇原住居民和新进居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负担,降低了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因此,如何保证在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进程中城镇居民能够“住有所居”,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稳定城镇住宅价格异常波动的态势,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城镇住宅价格的协调发展,是目前亟需要解决的课题。在借鉴国内外文献研究成果以及吸收合理成分基础上,形成了文章的主要研究内容:首先,基于青岛市新型城镇化与城镇住宅市场的发展历程分析,一方面,从人口、产业、经济等因素角度探究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现状;另一方面,从城镇住宅市场的建设、投资、销售、建造成本以及住宅价格等因素探析了城镇住宅市场的发展现状,并依此预测了未来新型城镇化以及城镇住宅价格的发展前景和变化趋势。其次,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分解下不同指标与城镇住宅价格的相关性分析图,从理论层面分析人口、产业、经济等单一因素以及综合因素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再次,基于新型城镇化角度构建了影响城镇住宅价格的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系统动力学构建了新型城镇化对城镇住宅价格影响的系统模型,仿真预测城镇住宅价格、城镇住宅供给量及需求量的变化趋势,并且通过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政策模拟实验,探析城镇住宅价格对新型城镇化分解下人口、经济等不同调控政策的敏感程度,以此为政府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提供准确依据。文章立足于新型城镇化视角,以青岛市为例,运用系统动力学与统计学等方法,从理论和实证层面,深入剖析新型城镇化分解下不同因素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机制以及影响程度。理论分析发现:(1)城镇人口、流动人口、青岛市GDP、人均GDP、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与城镇住宅价格存在高度正相关,均对城镇住宅价格的波动具有显著影响。(2)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略有不同,尤以20~35岁阶段群体影响更为显著;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其收入水平较高、购买力较强,是推动住宅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3)土地价格、土地协议价格、土地“招拍挂”价格、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与城镇住宅价格存在紧密的非线性关系,其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略有差异;不同土地供应结构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各有不同,尤以高档住宅最为凸出。实证分析发现:(1)青岛市GDP、城镇人均收入、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土地价格、城镇人均居住面积都上调或下浮10%时,城镇住宅价格的波动异常显著,其波动幅度基本维持在2%~15%左右,且呈逐年递增趋势。(2)青岛市GDP、城镇人均收入、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土地价格、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对城镇住宅价格的影响都存在一定滞后影响。(3)由城镇人口和土地价格组成的综合政策模拟实验结果显示,同时下调城镇人口和土地价格对抑制城镇住宅价格具有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