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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主要在滕尼斯共同体理论的框架下,研究我国村民自治单元设置问题。当前村民自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在工业化、城镇化推动下,部分农村居住的外来人口增多,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的村民自治形式已难以适应。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村民委员会管辖半径过大、涵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多,内部利益关系协调困难,导致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民意愿表达不畅,农村公共事务无人管、公益事业难办。因此,迫切需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2012年,清远市启动了以自治基本单元下移为主的村民自治改革,激发了自治活力,为解决村民自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清远村民自治改革实践,对村民自治基本单元设置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方面,通过分析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理清了当前村民自治单元普遍设置在行政村的缘由,并从自治单元设置的视角分析了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群众参与难、行政任务过多、内部利益协调难、大村落主导选举等突出问题。第二方面,以西牛镇为例对清远市改革实践进行实证研究,在对其改革缘起、改革思路分析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其推进村民自治基本单元下移的改革实践,主要包括调整村委会规模、完善村级党组织、成立村民理事会、建立农村社会综合服务站等措施。第三方面,对清远市村民自治改革的成效及问题分析。总结起来,主要有推动村级事务有人管、降低村民参与成本、推动民主选举等五方面的成效,并分析了清远推进改革的现实条件,以及面临制度性障碍、党支部建立难、议事场所缺乏、经费保障不足等六方面的问题。第四方面,是分析清远市村民自治改革带来的启示和借鉴,并认为其他地方推进村民自治改革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挖掘自治基础。以农村自治基础或是农村共同体作为设置自治单元的依据。二是注重培育自治组织。通过培育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自治组织以适应农村向社区化转型的趋势。三是注重分离自治功能。通过基层组织承接基层政府行政权力,保障群众自治权。四是注重强化服务供给。通过公共服务将人们联系起来,在服务的基础上重建农民对农村社会的信任和认同,实现有效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