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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第三次科技革命在全世界范围内大爆发,其所诞下的“互联网”等科技成果堪称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它的出现改变了社会生活的原有格局,使得人类社会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同时也是对社会原有道德、制度的一次挑战。一个世纪后的今天,互联网技术“随着它的推广和日益成熟,其与生俱来的及时性、互动性、三维化、个人化、小众和大众传播相结合等特点使得它逐步成为与报纸、电视、广播并驾齐驱的‘第四媒体’”1,也使得依赖于互联网介质进行传播的网络新闻成为新闻传播的主要形态,时效性强、图文并茂、良好的互动性以及无可比拟的链接技术等特点,无一不在证明着网络新闻那强大的传播力、感染力和浸透力,无一不在说明着网络新闻给原有新闻传播的生态格局所带来的颠覆和冲击。然而,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在网络新闻的传播领域再次得到了印证:当人们为新媒体的超强功力欢呼雀跃之时,网络新闻传播时常爆出媒体、个人或哗众取宠、或为了赢得噱头、或为了赚取点击量、或不得以而侵犯受众隐私权的丑闻,其严重性已经影响到了网络媒体公信力的建立,已经对网络媒体权威的树立构成了威胁,已经成为网络媒体在发展之路上的掣肘。本文将做这样一种探索: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探究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的成因。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通过介绍学界对“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这一课题研究的现状、成果及不足,引出笔者选此题目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就本文中采用的“网络新闻”的概念予以界定。第二部分——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行为类型化研究。此部分力求透过现象看本质,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依据侵权主体的不同、介质和内容经营者的不同、行为主体主观形态的不同,将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分为三种情况,进行类型化分析。第三部分——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的成因。本文采用多学科的视野,从法理学即出版自由、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价值冲突方面、新闻与传播学即网络媒体的特殊性方面、社会学即私人领域公共化带来的危机方面、心理学即受众猎奇心理、集体偷窥欲与媒体的利益驱动方面、法学即法律法规的缺失方面进行分析。第四部分——规制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的思考。本部分结合以上各部分的分析,将分门别类地就规制网络新闻侵犯隐私权的制度,提出自己的思考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