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安徽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mguji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平台企业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逐渐在相关市场中形成一定的规模,一些拥有一定资本、技术和消费者流量的平台企业开始在相关市场内掀起一股平台经济垄断的热潮,其中最通常实施的手段就是进行“二选一”行为,即对平台内的商家进行约束,要求其不得在随意自主的选择平台进行交易,形成一种固定、限制、排他的交易方式。鉴于平台企业自身的自律性差,平台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到位等问题,使得平台企业的该行为越演越烈,严重的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制约平台内的经营者多平台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会对平台内本应该公平的竞争产生负面作用。面对如上行为的发展,因为法律的滞后性和网络的独特性,使得现有的法律在针对平台企业实施“二选一”行为的规制上,无法全面准确的涵盖所有的情况,或产生认定标准不够清晰,定义不明确,导致的举证困难,界定模糊等,无法完全准确清晰适用于平台的“二选一”行为。本文所研究的“二选一”行为可以适用法律主要集中于《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三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法律之间存在认定标准和逻辑体系的矛盾与重复,以致于我国目前在处理“二选一”行为上,并不能形成一个清晰的自成体系的情况,反而模糊混乱。其中《反垄断法》的第14条、第17条和《电子商务法》第35条是针对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在平台经济领域的扩充,但因其缺乏理论基础,在实践中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适用困难,难以举证。2018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新增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的专门条款,但该法没有规制基于相对优势地位的“二选一”行为,也难以规制“二选一”行为的限制交易行为,相关条款操作性较差。针对平台企业实施“二选一”行为采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滥觞于西方社会,对于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在总结美国、欧盟、日本地区的相关制度后,以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规范平台企业的“二选一”行为的法律体系,主要可以从协调各方法律法规的关系,明确《反垄断法》的相关认定标准,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细则和细化《电子商务法》的法条内容角度入手。
其他文献
署名权,作为作者权利的核心,是标识作者和作品之间创作关系的权利,可以向公众公示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创作事实。人们常把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关系比喻成父子关系,而署名权就是昭示这种关系最为直观的标志。而在全球化的冲击下,我国署名权制度在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争议不断,这种争议来自法律移植带来的法理内涵不具有国民预期性,因此我国署名权制度亟需一次本土化的滤清,尝试对我国署名权制度进行本土化是必要的。首先通过对实务界
学位
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同于传统的付款方法,移动支付以其具有高效化、便捷化的特点极大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支付方式,冲破了地域、平台、形式、时差和期限的束缚。数字经济时代,商业竞争的本质就是信息资源的竞争,但是如何更好地平衡利益与风险二者之间的关系,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和救济因侵权带来的损害是时代发展下必须要解决的难题。目前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在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的背景下,移动支付中有
学位
惩戒是一种在实务中被用人单位广泛使用的内部管理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行使惩戒权,惩处违规违纪的劳动者,规范劳动者的行为,保证其遵守劳动纪律,以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除之前,我国的用人单位往往是以此为依据来惩戒员工,而后在劳动法方面上,只涉及到了部分的内容,而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的惩戒权。那是否其无权对劳动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罚?不可轻忽的是,在现实生活用人
学位
补充侦查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包含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两种方式。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学界将研究重点放在了退回补充侦查上,对于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关注较少。但其实,自行补充侦查制度早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中就有设立。随着法律规范的修改和不断完善,这项制度的内容也愈发充实和具体。与退回补充侦查制度不同,亲历性、补充性、监督性是自行补充侦查制度所具备的特征。进一步完善自行补
学位
劳动基准关乎社会主义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益,由国家设定,理应由国家公权力守护。由于劳动基准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人大立法计划,违反劳动基准的法律责任将以单章节的形态呈现,而非现在的松散立法。现有劳动基准法律规范的漏洞不应成为否认劳动基准法纯正公法性的理由,正确定性劳动基准法不仅对劳动基准立法大有裨益,还有利于劳动基准法法律责任章中具体规范的设计。通过梳理我国违反劳动基准的法律责任现状,对行政责任的立法
学位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新时期电视剧破土而出,为规范电视剧的发展,行政许可制度引入电视剧行业之中。目前,一部电视剧从制作到搬上屏幕要经过重重许可。然而,随着电视剧产业属性日益凸显,“一业一证”改革和“一证准营”制度的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成为电视剧发展的藩篱,阻碍了电视剧行业的发展。从行政法的视角切入,我国电视剧行政许可主要存在以下四种问题。在许可主体方面:实施机关越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权过于集中在总局
学位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袭警活动犯罪的罪名适用、从严量刑的具体标准尺度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解读,反映出国家对袭警犯罪活动的惩处决心和打击力度。但对于罪与非罪的定义不明、量刑过轻、报复性袭警等问题缺乏具体化的司法标准。直至《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从刑法层面确立了袭警罪这一罪名,文章不再对该罪设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
学位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普遍觉醒、立案登记制的推进以及在线诉讼的不断深入,诉讼方式的矛盾解决方式从原来的高高在上,已经走进人们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全国法院的民事类案件数出现爆发式增长,伴随着案件数的陡增,当事人提交至法院的各类证据数量增大、形式多样、品质不一,尤其是并不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完美状态的证据开始占据一定比例,其对整个民事诉讼中的进度和结果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民事诉讼中,对待这种“
学位
违法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常见问题之一。法律意义的上的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但社会意义上的违法建设,不仅包括上述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还代指其他各种需要拆除的建设。违法建设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引起了降低政府公信力、影响城市规划、造成安全隐患、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容环境、影响社会稳定、加大社会成本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
学位
近年来在我国推行“租住并举”、“租赁同权”等政策鼓励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的背景下,长租公寓作为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迎来迅速扩张。在长租公寓行业发展初期,“租金贷”消费模式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创新工具,其本质上是互联网金融不断扩张后与线下实体产业相结合,而诞生的新型信贷消费模式。其最初目的是优化“租金贷”消费模式下多主体之间的资金调配,最终达到多方互利共赢,因其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优惠承租人而受到行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