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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1964年,诞生了国际公约《威尼斯宪章》。此后文化遗产保护迅速扩展、普及。文化遗产保护及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当前西方国家建筑院校和艺术院校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渗透在许多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内容。许多西方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及历史建筑保护实践也已经高度制度化与职业化。对其保护与利用在西方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建设与建筑实践领域。通过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结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已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普遍共识。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专业和完善的领域。以历史建筑保护专业为例,其有别于传统建筑学专业,历史建筑保护专业融入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技术,进而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及对历史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逐步提升,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在我国正呈现出快速的发展趋势。基于历史建筑保护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重要性,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对此专业的重视,培养相关人才。本文从西方国家建筑教育的历史沿革谈起,追述建筑学教育的发展直至历史建筑教育专业的创立,完善,成熟。对比我国建筑教育发展,直至对历史建筑保护专业逐步重视的历程。讨论开设的必要性,及提出几点开设建议,希望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有所裨益。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学科的建设不可能简单划分于某一个专业下,是需要多学科,多领域共同合作完成的。文中主要是从历史建筑保护的角度探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建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是更贴近自身专业,通过建筑学专业的视角看文化遗产保护及学科建设,并非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