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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土地保障一直以我国农村农民群体生活保障的主要形式而存在。农民对土地保障功能的依赖,极大的限制了土地生产功能的发挥。这既阻碍了土地规模效益的发挥,也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为关键的是,农民对土地保障功能的依赖,还反映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低水平的土地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群体的保障需求,因此,当前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国农村社会极为迫切的需求,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不仅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更能让土地从沉重的土地保障功能中得以解放,最大发挥其生产功能,是我国农村实现土地资源整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的必由之路。目前,由于受到城乡二元制体制影响,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人为分割、区别对待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城市化进城的不断加快,这种二元制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已不再符合我国农民群体的实际需求,农民群体迫切需要一种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满足其社会保障需求。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应该是以适度原则为标准的,这就要求社会保障的水平要根据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本文以此为立足点,通过对都匀市凤凰村、黄莺村、排田村的实地调查,以调查所得的数据为蓝本,对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隐性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旨在为我国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导论,阐述文章的选题依据和意义、国内的研究现状和国外值得借鉴的做法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土地保障功能的演变进行研究,并得出传统的以土地保障为主要保障方式的农村保障体制已不适宜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第三章是针对当今社会经济剧烈变革的形式,土地保障的局限性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农民群体对于社会保障功能新的需求;第四章是对土地保障的延续性进行研究,提出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建立一套脱离土地保障而单独存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不现实的,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建立在以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为主,传统土地保障为辅的基础上;第五章是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所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分析,提出内外兼施的建设思路,并对目前我国已推广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足阐述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