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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生”现象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运用寻租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分析了择校产生的制度环境、动力机制及其社会后果。
义务教育领域由于过去的重点校政策导致学校间教育质量存在巨大差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成为一种垄断供给的产品,但国家又对义务教育规定了统一的、非常低的收费标准,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优质义务教育领域存在巨大的教育租金,这是择校寻租产生的源动力。在择校寻租过程中,择校寻租的三大主体:政府、学校与学生家庭都是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开展各自的活动:学生家长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以及对未来就业的预期,对择校有着无可比拟的热情;政府和学校方面承担着教育投入的责任,希望能通过择校收费弥补一部分教育经费,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及社会监督体系非常不完善:对校长权力缺乏必要的约束、对教育收费缺乏规范化管理、入学方式又存在许多可乘之机,这两方面的因素催化了择校这一寻租行为。
择校寻租导致学校间在投入、生源、师资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地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由教育引发的社会分层现象越来越严重。本文通过对北京市三所学校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
对择校寻租活动的治理,需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制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抑制政府官员的主动创租、给租行为;改革办学体制及投资体制,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缩小乃至消除学校间的差距,使择校寻租失去存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