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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美国FASB决心与IASB合作以后,IFRS已得到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认同,“会计国际协调”与“会计国际趋同”已成为会计业界的普及语言,协调全球的宏观会计政策正在形成。2006年2月我国出台了与IFRS趋同性较高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思维、会计习惯和会计语言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革。同世界各地一样,这样的变革绝不是偶然的,一定有着起关键作用的决定因素。2001年安然事件之后,一连串企业经营失败和财务失败事件在西方频频发生,即使是处在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中国也未能幸免。企业治理问题成为经济和管理学界的焦点,而企业治理又通常都与会计问题联系在一起。已经有一些学者对企业治理与宏观会计政策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但至今仍没有人在企业治理变迁路径优化的基础上对宏观会计政策变迁路径进行研究。分别研究企业治理和会计政策的成果数不胜数,但把这二者放在一起,在国际和国内学界都比较陌生。事实上,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被驱使,目前全球各个国家的企业治理模式不尽相同,宏观会计政策也差别较大,并且二者的相互匹配程度也各有千秋。基于这样的现状,本文紧紧围绕着企业治理这个大框架,沿着从企业治理目标到企业治理模式的变迁,再到宏观会计政策的目标,最后到达宏观会计政策的变迁这条主线进行研究,回答了以下几个问题:在不同的企业治理目标下最优的企业治理模式变迁路径是什么样的?宏观会计政策的目标是如何跟随企业治理模式的?宏观会计政策在不同的目标观下应该依循一条什么样的路径进行变迁?为了正确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本文参考了大量的国际和国内相关学术文献,分别对企业治理和宏观会计政策相关问题进行了国际比较和历史演进分析,用辨证的方法提取二者之间的普遍性规律,以尊重差异和发展的观点拓展了研究视野,提出了以下几个主要创新观点:(1)无论是英美为代表的国家还是德日为代表的国家,其企业治理变迁方式都是诱致性渐进式的,而东南亚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主要是强制性跃进式的,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的国家分别依靠自己出色的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对世界经济作出巨大的影响,它们现在需要的是在现有优势的基础上以企业实际的需要出发不断调整,诱致性渐进式的变迁方式不失为最好的选择;而东南亚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的治理模式既不擅长内部治理也没有经营一个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强制性跃进变迁方式是最优选择。(2)在理想的状态下,企业治理目标与企业治理模式是相互适应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企业治理目标都会有一套最优的企业治理模式,相反在理想的企业治理模式下就一定能够实现企业治理目标。(3)提出了广义的会计政策概念并界定了宏观会计政策的范围,用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观点和分配博弈观点分别解释了宏观和微观会计政策的产生,充实了会计政策出现的理论基础。(4)企业治理为宏观会计政策设定了基本框架,而不论是宏观会计政策行为还是微观会计政策行为,在宏观上每个区域都存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在微观上每个企业则有自身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模式,企业治理决定会计政策行为,从而通过会计政策来实现和调整企业治理目标和企业治理的变迁路径,最终达到以企业治理目标为导向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调整。(5)演示了各国宏观会计政策变迁路径,发现德国和日本在会计国际协调中采用了跃进式变迁方式,英美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采用的都是渐进式的变迁方式,东南亚家族企业盛行的国家的变迁方式是模糊不清的,既可以说是渐进式的也可以说是跃进式的(在时间上表现为跃进,在变迁稳健性表现为渐进),处于转轨经济中的国家则上述三者皆有可能。(6)分析比较了各国宏观会计政策的目标(取决于其会计目标),发现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治理为主的国家把决策有用观定为主要目标,以内部治理为主的德国和日本倾向于受托责任观,而中国则显得“拿捏不定”,干脆既学英美又学德日。(7)从企业治理目标到宏观会计政策变迁是一个正向的决定作用传递的过程,伴随着决定作用过程的是每个环节在逆方向的适度调整作用。相反,宏观会计政策变迁会逆向地对企业治理模式变迁起到支持的作用,宏观会计政策目标也会逆向地对企业治理目标作出支持。上述的正向和反向作用构成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在这个循环里,正向的决定作用、反向的支持作用、正向的检验作用、正向和反向的不断调整周而复始地进行,每一次轮回就是一次全面的改进,经过无数个轮回,企业治理目标和宏观会计政策目标无限趋向于最优。本文立足于解决我国的问题。在研究企业治理目标与治理模式关系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不同类型治理模式企业治理的最优的未来变迁路径,并在我国现存的三种不同企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认为最优的宏观会计政策变迁路径,并通过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历程(企业治理优化的其中一种方式)和我国宏观会计政策变迁历程的历史演进比较分析,对本文的结论进行了检验。为了解决我国的宏观会计政策变迁路径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应分别对不同企业治理模式的企业量身订做不同的企业治理变迁路径,在此基础上选择不同的与自身企业治理目标和模式相适应的宏观会计政策的目标,进而制定具体的政策,切不可“一刀切”。第二,在不同的路径上要求宏观会计政策变迁采用不同方式,跃进式变迁方式与外治相结合,渐进式变迁方式与内治相结合;对于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的企业,第一阶段的变迁是渐进式的,第二阶段的变迁是跃进式的,对于家族主导型则刚好相反。第三,应当考虑不同模式的不同需求,制定两种模式可共用和两种不同模式可选用的宏观会计政策,留给企业一部分自主权,支持不同的企业治理变迁路迁。第四,在宏观会计政策使用上分别采用鼓励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