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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也是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国自1986年开始实施的以政府发展援助为主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对贫困状况的缓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资金投入是减少贫困人口和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资金的使用绩效则关乎扶贫工作的成败。但随着农村扶贫工作的开展,开发式扶贫资金绩效总体偏低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在坚持开发式扶贫模式的前提下,试图构建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指标,并对我国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导致绩效偏低的原因,继而探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的制度创新。
本文分析了与政府参与农村扶贫相关的公共产品理论、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这些理论为政府参与农村扶贫奠定了基础,并对政府如何参与扶贫提供了指导。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认为,中国政府的开发式扶贫模式仍需坚持,框架仍需不断完善。这些分析为本文后续章节的写作起到了理论支撑的作用。
本文在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指标的构建上,采用了两条线索:一是从资金的组成上看,我国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分为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二是从使用绩效上看,本文认为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可从行政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三方面来衡量。从而本文建立了包含三种资金类别和三种使用绩效类别的“矩阵式”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指标体系。
本文分析认为,当前我国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整体偏低。其中行政绩效偏低的原因主要在于扶贫机构体系庞大、资金多头管理、传递时间长、财政体制的集权等方面;经济绩效偏低的原因主要在于瞄准机制有偏差、内部人控制问题、监督缺失、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缺乏贫困农户的参与等;社会绩效偏低的原因主要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利用相脱节、忽视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忽视对教育的投入及缺少对社会效益的评价机制等。本文还选用了个案对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分析。
在总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做法的基础上,本文按照资金流向,从扶贫资金决策机制、资金传递机制、资金投入使用机制、扶贫监督机制和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五方面,对改善我国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机制创新。本文特别强调,在扶贫资金决策机制中实现决策组织由“金字塔”向“扁平化”的重构、要实现决策方式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在资金传递机制中要引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且要实现政务公开;在资金投入使用机制创新中要建立资金使用的长效机制,引入信息扶贫,并使扶贫具有可持续性;在扶贫监督机制中要加强对NGO使用政府扶贫资金进行监督;在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中提出建立“无缝隙”的扶贫体制。
本研究对中国扶贫理论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研究构筑的指标体系、得出的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开发式扶贫资金管理和改善资金的使用绩效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