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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眼于朱英诞对新诗本质特征和形式要求这两个关键问题的界定,从本质论、形式论和诗学渊源三个角度来展开对朱英诞诗论的阐释及意义的探寻。通过对诗人基本理论主张的整体梳理和把握,进一步探究中国诗学传统和西方现代诗学对其理论促成的影响及其诗歌追求的精神内核。对朱英诞新诗理论的探讨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章,“本质论:精思独造的‘真诗’”。朱英诞将新诗定义为自由诗与真诗的融合。具体而言,新诗表现的内容是广阔的,它涵盖了诗人过去至将来的种种情绪体验。新诗宜于表现诗人真切自然的个性化情感。好的新诗能将新鲜的诗情和理性思索巧妙融合,在个性化的审美体验中蕴含深刻的哲思。新诗可分为“纯诗”与“杂诗”。“纯”主张诗要为吟咏性情而作,“杂”要求新诗将一切社会生活纳入创作之中。二者的结合构成了朱英诞对诗境构建的要求。第二章,“形式论:‘诗者,语言文字的暗香’”。朱英诞在新诗形式上的总体要求是:以无韵律的现代散文文体,用白话口语的形式写清新、自由的诗。新诗在形式上要扬弃旧诗的格律和文言句式,以无韵的现代散文形式来写,以此确立自身的身份意识标准。根据新诗“平常”及“生新”的文辞特征,可将语体风格分为明白与晦涩两类。在朱英诞看来,新诗因其独特的诗情而产生一种“诗情的音乐性”。但音乐性的重点在“性”而不在“音乐”上,故新诗应明确摒弃歌谣化的倾向,在语言形式变革上具有勇于包容和创新的态度。第三章,“诗学渊源:‘最后的古今中外派’”。本章着重探讨古今重要的思想因素对朱英诞的潜在影响。从本土来看,陶庄哲学与释道传统思想潜移默化地造就了诗人甘于淡泊的人生哲学,和“废名圈”诗人的交流促进了朱英诞新诗内容与形式、自由与韵律、传统与现代等关键理论主张的形成。从中西对接而言,朱英诞将晚唐诗派的晦涩风格和宋代理性思维跟西方艾略特、泰戈尔等人的理论结合起来,从不同侧面对古典诗歌和西方现代诗歌展开吸收借鉴,融会贯通成为其诗学理论的构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