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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行为受到了社会各方的关注,特别是自2005年我国证券市场上演了一场上市公司高管“落马秀”后,学者纷纷从内部公司治理、外部监管、体制建设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监管部门也出台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高管犯罪事件的研究主要基于事件原因和对策制定上,本文以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公告为研究切入点,以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高管犯罪事件的认知行为为研究出发点,进一步研究投资者会如何看待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行为,高管的犯罪公告是否有信息含量即各股能否会因涉案公告获得超额收益。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涉案上市公司以及不同职位的高管,犯罪公告的信启、含量是否存在差异;同时,投资者在面对上市公司高管犯罪事件,其投资行为是否会发生变化,即在犯罪信启、披露前后,投资者的行为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等因素是否会改变投资者对高管犯罪事件的认知。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为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研究方法和框架,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现象及研究现状进行简要的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总结,主要分为对高管犯罪行为的研究和重大事项公告的市场反应研究的两部分。通过对现有的关于高管犯罪行为的研究文献本文发现国内外学者对于高管犯罪行为的研究侧重点存在差异:国外的研究更加注重理论的分析,着重点在高管犯罪行为的根源性、本质性的探究;而国内的研究多是通过现象来分析问题的原因,并未深入探讨理论的根源。为了进一步探讨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机理,本文梳理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的市场反应,主要基于不利信息公告的市场反应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的市场反应。把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公告作为一种不利信息,对类型的公告市场反应的理论、研究方法等做了简要的回顾。第三部为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现状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犯罪的主要原因。对上市公司高管的犯罪现状分析,本文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对上市公司高管犯罪信息披露现状,涉案事件的时间分布,涉案企业的行业、地理分布以及财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涉案高管的基本的特征和涉案罪名特征等。通过对现状分析,本文发现涉案的上市公司存在行业和区域的差异性,并且在涉案前,公司的相关业绩指标已经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在公告当年业绩指标达到最低,并且这种影响不会迅速的消失,存在一定的持续性。从治理角度分析,国有上市公司占到了涉案企业的一大半,并且涉案企业一股独大现象比较明显,在经历了高管的犯罪事件,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犯罪高管的个体特征分析,本文发现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年龄集中在40-55岁,并且拥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进一步分析发现涉案高管多集中于董事长,平均在位时间达4年。从高管罪名分析本文发现上市公司高管的涉案罪名主要集中于贪污腐败以及证券类犯罪。在现状的基础上本文从个体、公司内部、外部社会等方面分析了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原因: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或失效以及公司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己成为上市公司高管犯罪的内在原因。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就无形的给了高管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当体制和制度都存在缺陷时,上市公司高管就难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违反忠义,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四部分主要为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公告市场反应的基本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有效市场假说、信息与股价关系等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分析的上市公告犯罪公告市场反应的机理。在理论与作用机理的基础上本文对高管犯罪的市场反应以及公告前后的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及其影响因素提出相关的研究假设。对于公告前后市场反应的差异性研究,本文的研究假设基于公司治理、企业特征、公告特征等一系列影响因素。第五部分为本文的实证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基于事件研究法的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告期的市场反应以及在公告日前后市场反应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另一部分为基于多元回归分析的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公告在公告前后市场反应差异性的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上市公司高管犯罪公告在公告日引起了显著为负的市场反应,并且不同的职位状态、职位特征、股权特征等情况下,当日平均超额收益存在差异。进一步利用配对T检验发现公告期前后市场反应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表现为在公告日前后3天、5天样本在平均累积超额收益的存在显著差异。对回归结果分析,本文发现整个回归结果显著性较差,进一步分析发现:只有变量高管犯罪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以及投资者的关注度与各股市场反应的大小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其他变量如公司治理变量、公司绩效等对各股市场反应的影响较小,说明在我国市场投资者更加关注事件的本身,而忽略考虑其他因素。第六部分主要是对全文的总结,发现不足,并对于市场监管和公司自身对高管行为的监督提出相关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