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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英国保释制度(在我国被称作取保候审制度)的考察,揭示出了取保候审制度所应体现的社会和法律价值。从而对其进行了正确的性质定位。以英国的保释制度为借鉴,本文着力揭示了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制度内和制度外的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比英国的保释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基于以上目的,本文采用了实证分析,价值分析和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重点研究了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针对性,全方位的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加以改革,使之更具操作性。全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英国的保释制度的概况做了一个介绍,首先总结了以下英国保释制度的历史发展,然后又从六个方面介绍了英国保释制度的基本内容,最后还介绍了英国保释制度的三个理念基础,并对英国保释制度做了一个总体的评价。第二部分将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和英国的保释制度从以下六个方面作了一个详细的比较研究:本质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权力主体;保证形式;救济措施。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立法缺陷。主要存在着五大缺陷:第一,适用条件的规定不明确,随意性大。比如,缺乏对“社会危险性”的界定;“严重疾病”的内涵不明确,操作性差;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前后矛盾。第二,取保候审制度的程序设计存在缺陷。比如,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范围过窄;审查程序缺乏正当性;法定交接程序的缺乏。第三,缺乏严谨的责任追究机制。比如,对保证人的责任追究不明确;对潜逃的被取保候审人的打击力度有限。第四,取保候审的期限存在着争议。第五,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在与时俱进成为社会主题的今天,法律本身具有的滞后性,使得目前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暴露出很多缺陷,本文以列举的方式指出了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四大问题:第一,取保候审的适用率低,没有起到强制措施的作用。第二,取保候审制度已经从诉讼活动中的保障性措施变成了公安机关的风险防范措施。第三,对取保候审的审批不严,执行随意。第四,保证金制度存在失范和混乱。对以上的四个问题,本人做了一个概括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是执法人员的观念落后,其次是执法不规范,最后是执法环境的不宽松,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第五部分主要论述了借鉴英国保释制度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具体构想。宏观上,要实现立法司法观念的转变。微观上要完善具体制度的设计。结合我国实践并借鉴国外强制措施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要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必须从宏观和微观、总体思路和具体细节、制度内和制度外等多个方面,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