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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高管薪酬一直都是国内外公司财务领域的经典研究课题,自两权分离制度发展以来,国内外学者开始研究高管薪酬与会计业绩的关系,以及高管薪酬结构问题,从而引发了学者对于高管盈余管理行为的思考,开始了盈余管理涵义、动机、计量方法以及监管问题的研究。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盈余管理动机主要来源于公司契约、资本市场和政治成本,但国内研究盈余管理动机多数源于资本市场,对于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契约两者关系的研究并不多。我们可以从委托代理理论追溯两者之间的作用机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股东将资产委托给公司经理代为经营,而公司经理没有剩余财产索取权,导致经理的追求目标与股东的利益相背离,道德风险、代理问题由此产生。股东通过签定薪酬契约委托经理经营公司,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股东很难直接通过了解经理的努力程度进而确定其薪酬,导致股东只能简单地以相关会计业绩指标作为订立薪酬契约的依据。而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公司高管人员会对会计业绩指标进行盈余管理。国内外研究验证了上述现象的存在,那么,作为公司高管薪酬契约设计地位的董事会,在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计高管薪酬契约时应应该考虑了这种盈余管理行为,以增强薪酬契约的有效性。出于对这些现象的思考,本文从高管货币性薪酬激励视角,研究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终极控制人性质(国有与非国有公司)对高管薪酬诱发盈余管理的影响。以便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机制和激励机制,培育有效地经理人市场,加强公司治理,保证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科学化、合理化。本文采用的是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相关性研究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概述了本文的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并指出文章的创新点;第二部分,进行国内外文献回顾,综述了作为盈余管理行为动机的高管薪酬、债务契约、资本市场以及政治成本因素的国内外研究情况。第三部分,界定了本文所涉及的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的涵义,即高管薪酬仅包括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盈余管理为会计利润中的可操控应计利润,并进行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变量设计,利用改进后的截面Jones模型计量盈余管理,最后分析了两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第四部分,实证分析。本部分首先提出了文章研究假设,以2009-2010年沪深两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模型设计,并对模型描述性统计结果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第五章,研究结论、建议以及展望。结合实证结果分析,总结研究结论,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指出文章不足之处,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出方向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可操纵性应计项目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存在显著性影响,公司高层管理者有为提高自身薪酬水平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但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订立薪酬契约时,仍多以盈余管理后的会计报表利润为基础,并没有判断与识别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对于不同经济性质的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来说,虽然其高管薪酬都是盈余管理的基本动机之一,但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国有上市公司因政企不分导致高管薪酬诱发盈余管理的程度降低。最后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提出相关的增强长期股权激励、建立健全薪酬委员会等的政策建议,以确定相对合理的高管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