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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作为20世纪最具价值的产物,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迅速发展,如同双刃剑一般,既给人类生存、成长带来了福祉,却也存在科技伦理等问题。“器官移植”、“安乐死”、“代孕妈妈”等生命伦理问题都挑战着科技道德的极限。生化武器、核武器的出现使科技伦理道德问题成为国际热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人际关系冷漠、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信息论文问题也纳入到科技伦理范畴。酸雨、全球变暖、物种灭绝等生态与环境同样受到了挑战。科技伦理与宪法的交融在现代科技飞速发展,德治与法治并存的社会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我们研究科技伦理,其主要目的是引导人们能够用善的动机去进行科学技术活动,以善的动机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和应用。以善的动机研究运用科学技术,为人类、为人民造福。但是,现在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的特点,会导致科学技术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出现恶的结果。也会出现失控,如此,便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当代科学技术在诸如人文精神、环境公平、政策制定以及网络技术等层面存有伦理缺失,要规避这种缺失,必须从最基本的宪法价值角度入手,从一个国家的最高规范角度为切入点,从而使科技伦理回归到人文关怀、促进人类进步、保障人的全面发展方向上来。科技伦理所追求的真善美,是人类科学价值判断和行为取向的根由,科技不会自动造福于人类,要是科技造福于人类,必须把它的使用置于正确的伦理控制之下,在宪法价值的指引下,加强伦理价值上的评判,目的不是要阻止、扼杀其发展,恰好相反,是为了使之澄清观念、辨明方向,避免失误,少走弯路,进而对科学技术做中肯的判断,使人类、社会都能真正成长。科技伦理应当在科技发展中充分的展现其宪法性的价值,通过有效引导来防范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人文关怀乃是科技伦理所具有的核心价值。全人类的成长、生存都会因其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