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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商业银行被限制向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发展。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的兴起,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以及汇改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国内银行依靠利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正在面临严重挑战。商业银行通过资源整合,同时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二者之间的交叉混合经营,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来适应环境变化,达到提高银行创新能力和高效经营的目的,已经成为其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001年后,随着管理层限制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政策的逐步松动,允许商业银行开展部分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陆续出台,商业银行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国内各商业银行也已经认识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债券买卖、基金销售和托管、短期融资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兼营的投资银行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粗放式、形式化、边缘化的特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混业经营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投行业务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且商业银行缺乏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和投行专业人才。眼下当务之急,是从法律法规、经营模式、人才培养、监管效率等方面进行完善提高,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发展、提高投行业务比重,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适应金融全球化趋势。该文以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为研究对象,在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现状,分析潜在的问题,并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对策建议,为国内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拓展和管理人员的决策提供些许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