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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村落变迁过程中的作用研究既属于农民工问题,也属于村落发展问题。本论文通过对已有农民工研究的考察,明确了目前在农民工研究方面的某些不足,从而决定采用日常生活分析理论,以一个村落中村民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分析对象,并从村民日常生活世界变迁中来考察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所产生的影响作用。本文选择四川省李村作为个案村,并从日常消费世界、日常交往世界和日常观念世界三个方面考察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变迁。同时从日常生活规则、村落主体以及村落社会结构三个层面总结了村落社会的变迁。通过深入实证调查和综合分析,本文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村民的日常消费世界,因为诸多新事物藉由农民工为媒介而不断进入农民生活,使得人们的日常消费世界逐渐媒介化、电气化和家庭化。这些新事物不仅使得人们的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更加丰富多样化,而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村民的日常生活,从而使得诸多日常生活规则得以重构。
第二,村民的日常交往世界,因为各种现代通讯工具的引入,帮助人们克服了传统条件下地域和时间对人际交往的局限,使得人们不仅开发除了新的互动方式,也使得人际交往网络更加媒介化。同时,传统的“差序格局”模式的关系网络结构在社会流动和新媒介的冲击下,出现了由“身份主导”向“理性主导”变化的趋势,但由于业缘与血缘和地缘的重合性,这种变化还没有达到彻底动摇关系网络中血缘和地缘的核心地位的程度。
第三,村民的日常观念世界,同样伴随着消费世界和观念世界的变化而发生同步变化。本文从乡土观、婚育观、消费观、交际观以及休闲观五个方面分析了人们观念世界的变化。在细致考察了观念世界发生了变化的部分以及未发生变化的部分的基础上,揭示了传统和现代两种文明形式在务工冲击下的村落场域中的相互交织和较量,同时也验证了“文化滞后”理论对农村社会的解释力度。
第四,农民工对村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微观上可以表述为日常生活规则的重构,中观上则体现为在村村民、务工村民等的现代化,宏观上则体现为社会结构的重构—具体表现为文化结构、权利结构等的变迁。
第五,在充分比较了三大村落主体的具体作用以后,本文指出诸如李村这样的村落务工村民才是推动村落发展的主要力量。留守村民作为村落主体之一是承受农民工影响作用并发生变化的主体。不在村村民是农民工流动的结果之一,但并没有发挥足够的力量推动村落发展。因此不在村村民并不能视为推动村落发展的“第三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