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宪政是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潮流。在不同背景、不同语境下,人们对宪政有着不同的解读。宪政就是指以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主要内容,以厉行法治为根本保证,以良性运作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主线,以有限政府为基本精神,以充分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它发端于西方,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但是宪政不是资产阶级政治专利,更多的体现出人类追求社会进步过程中的智慧结晶。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先进、更文明,理所当然拥有宪政。马克思恩格思对资本主义的宪政思想进行辩证思考,对宪政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宪政思想的阶级本质及其虚伪性,形成较为科学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宪政是对资本主义宪政批判性的借鉴,是资本主义宪政的“扬弃”。宪政是百年来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是共产党人孜孜追求的目标。新中国成立以后,在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指导下,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宪政理论和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取得了丰硕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尊崇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积极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新空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得到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本文深入分析了胡锦涛宪政思想,并就这一问题展开了论述。全文一共包括以下四个部分:论文第一部分,在解释宪政的含义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宪政与资本主义宪政的辨析,从而解读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含义,并指出胡锦涛宪政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论文第二部分,主要追溯了胡锦涛宪政思想的理论来源。胡锦涛宪政思想不仅批判和借鉴了西方政治文明中的宪政思想的有益成分,而且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宪政思想以及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宪政思想。它正是在批判和继承这些思想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论文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胡锦涛宪政思想的基本内涵。本部分从维护宪法权威、践行宪法至上;重视民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和改善民生四个方面阐述了胡锦涛宪政思想的主要观点,并进一步全面挖掘出胡锦涛宪政思想的丰富内涵。论文第四部分,是胡锦涛宪政思想的理论特色的概括。胡锦涛宪政思想的理论特色主要体现在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中国宪政建设的指针、以人为本是中国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宪政建设的目标等三个方面,并在此为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宪政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依归,因此对胡锦涛宪政思想的深入分析与研究,不仅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思想,而且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