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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对社会保障各项内容及其子项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大领域,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相对较少;而且,国内失业保险国际比较研究多以个别国家进行对比,尚无对欧亚国家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大区域、系统化比较的相关文献。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渐成熟,失业保险制度必将受到国内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本论文研究成果可以为广大学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借鉴。 本论文在欧洲选取了15个代表国:北欧——芬兰、丹麦、瑞典,中欧——奥地利、德国,南欧——意大利、希腊、葡萄牙、西班牙,西欧——比利时、法国、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英国。亚洲国家则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7国(地区)。欧洲是全球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失业保险首先是在以法国、挪威、瑞典、英国等为首的欧洲早期工业国家发起,失业保险现行制度比较完善,值得参考和借鉴;所选取的亚洲国家与我国在政治经济、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等方面具有较大相似性。借鉴这些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及完善具有很大意义。 本文分四个章节展开阐述,通过对欧亚22国(地区)失业保险制度安排的简要介绍和比较分析,再结合我国该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发掘出我国现存问题,同时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给出一些有意义的启示及建议。 首先,在第1章导论部分,笔者对本文题目中的失业保险及研究对象做了界定并提出研究问题,阐述了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对内容、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都做了说明。在第2章中,笔者分区域将所选取的22个欧亚国家(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安排逐一作了简要介绍。第3章,笔者分9个维度对这22个样本国家(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这9个维度分别是:立法进度(立法时间进度、立法层次)、制度模式(是否强制、保险与救助)、待遇水平(替代率水平、待遇给付期条件)、资金筹集及使用(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方式)、覆盖范围、给付项目内容、待遇给付条件、等待期。第4章,笔者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以及现状进行了描述;在此基础上,结合第2、3章的内容分析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现存的问题(1、立法层次低;2、覆盖面不全;3、促进就业效果不佳;4、待遇标准不与参保人贡献挂钩;5、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待遇标准统一;6、缴费未区别对待)。最后结合欧亚失业保险制度总结出有利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1、制定失业保险法,提高失业保险立法层次;2、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供青年失业保险;3、重培训轻补偿,发挥失业保险就业促进作用;4、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与参保人贡献挂钩;5、设定统一待遇标准,实现失业保险全国统筹;6、区别对待确定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