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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86年胡塞尔就开始了空间问题的研究,这一方面是由于空间与数学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是当时心理学家对空间表象之心理学起源的研究与关注。由此,空间问题就成为了胡塞尔进入哲学论争的一个入口,并且随着他的哲学思想的成熟、发展,胡塞尔也对空间问题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思考。以1900年的《逻辑研究》对意识本质的精深研究以及1905年之后现象学还原方法(悬搁、还原、构成三者形成一个整体)的提出为界,胡塞尔的空间构成可以分为前构成时期和构成时期。构成又包括了知觉空间的构成以及几何学空间的构成。前构成时期(1886-1900),胡塞尔尝试提出一种空间哲学,涉及空间表象的起源问题,空间术语的多重性,直观空间、几何学空间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最后他得出结论,认为空间是经验的产品。这些问题中,关于空间与直观的关系,以及直观空间与几何学空间的关系,在胡塞尔后来的研究中持续了下来,构成了此后胡塞尔空间思考的主干。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时期,胡塞尔就时时提起康德,在空间观上与康德形成了某种争论。关于知觉空间的构成,是在《逻辑研究》(1900-1901)之后的《物与空间》(1907)中展开的。这是在对意识的本质有了研究之后才进行的,而且是建立在现象学还原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胡塞尔对知觉空间的构成分析是分层次进行的。首先,胡塞尔就单个物的空间形态即其广延性而言,论述了不同的感性质料对空间形式的不同的构成作用。如视觉的和触觉的物质化的诸规定性对空间形式具有首要的构成作用,而听觉、嗅觉、味觉等附属的规定性对空间形式的构成则只具有次要的作用,它是在前者已经构成了一个空间立体物的基础上才发挥作用的。其次,胡塞尔在扩展至单个物的物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觉场理论和动觉理论。场作为一种前经验的延展,不仅提供了比单个物的空间知觉更多的、更广阔的、属于不同物的展示质料,而且还提供了地点、图形、大小等等。不过,场并不是空间自身,而是对于所有空间性的东西并因而对于所有物性的东西来说的展示场。由是,场的引入使得可以把物放在其周围环境中来考察,并使得在此基础上考虑进行知觉的我及其动觉对空间构成的作用成为可能。而动觉的参与则使得空间有可能摆脱场的有限性以走向无限的总体空间的构成,也使得空间有可能摆脱场的二维性以构成三维的立体空间。对于动觉这个心理学概念,胡塞尔实行了现象学还原,这种意义上的动觉就仅仅是关于“我运动”意义上的现时的或潜在的行动的意识。不同于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等其他感觉,动觉属于一个新的感觉属。物中没有任何质性与动觉这个特殊的感觉相应,诸动觉感觉对物的任何质性也没有展示作用,但是动觉却是使展示得以可能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胡塞尔分别对眼动和身体动时视觉场的构成作了分析,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即三维空间性的构成,是在一维的静止知觉场的基础上,通过混合靠近或远离所形成的一维线性系统和所有转向阶段所形成的一个二维的、循环的系统所构成的。关于几何学空间的构成,实质上就是几何学空间如何在直观空间的基础上产生的问题,也就是几何学空间与直观空间二者的关系问题。约至1892、1893年胡塞尔就尖锐地将直观空间与几何学空间的关系作为一个主题拎出来,不过,只是到了《危机》时期,他才真正厘清了几何学的抽象的观念空间与直观空间之间的完整关系。这个完整的关系包括了一个理念化的上升过程和一个纯粹几何学通过测量技术指导实践的下降过程。这个问题,在微观上涉及精确概念在被给予的具体项的基础上经由类型概念为中介的产生,宏观上涉及精确科学从直观的生活世界的基础上经由描述的、分类的科学为中介的产生。总之,胡塞尔凭借他对意识可以说前所未有的精深而细致入微的研究,以及现象学还原方法的发明,无论在知觉空间的构成还是几何学空间的构成方面,都作出了自己的理论贡献。这些新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人们对空间的理解。不过,胡塞尔的空间理论自身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囿于空间与人的意识的认知关系,再比如在动觉何以可能这个问题上的回避。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空间理论建基于认识论。在胡塞尔这里,空间构成研究只是作为其现象学认识论研究的范例。这意味着,胡塞尔的空间构成研究最终也要归结到其认识论上去。无论胡塞尔与康德在空间观上的争论,还是他在空间构成上所遇到的问题,都要去他的认识论上去寻找根源。进而,如果想要形成新的空间观,那就必须在认识论上有所突破或者对胡塞尔的认识论进行批判,以建立新的哲学思想。也只有在新的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才能建立新的空间观。胡塞尔之后的哲学家,如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都作出了某种有意义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