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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寻租理论的视角分析中国的行政垄断问题。所谓行政垄断,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为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而是一开始就作为市场机制的替代物出现,使垄断利益和行政权力得到密切结合,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截至目前,已有学者对行政垄断产生的根源、表现形式、对经济配置效率的影响进行论述,但基本上都遵循政府部门系“经济监管人”(watchdog)假设,没有从“经济人”角度揭示行政垄断问题产生的动机。本文基于“经济人”假设,把政府官员视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主体,研究行政垄断和寻租行为之间的联系,从比较新颖的视角论述行政垄断中的寻租行为和垄断租金的博弈过程,既在理论上拓宽了经济学研究领域,又为治理行政垄断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 本文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文在寻租理论的基础上,分析行政垄断不同当事人的寻租行为,主要有行政垄断主体的创租行为、行政垄断载体的寻租行为和受行政垄断危害的消费者的“避租”行为。然后本文分析寻租行为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包括寻租与行政垄断的价格规制、寻租与行政垄断的社会成本、寻租与技术进步,以及具有行政垄断特征的几个产业的实证研究四个部分。接下来,本文分析垄断租金的博弈模型,主要有垄断厂商和行政机构之间的设、寻租博弈,行政机构之间争夺租金的博弈,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博弈,消费者与垄断厂商之间的租金博弈。在剖析不同模型中寻租者均衡支出的基础上,本文对行政垄断租金规模和寻租成本进行了大致的估算,鉴于篇幅和时间限制,本文仅估算了部分行业的垄断租金、政治租金和工资租金,以及地方性行政垄断中的工资租金和价格租金。最后,本文基于寻租理论提出规制行政垄断问题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创新和发现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本文从寻租理论这个比较新颖的视角研究行政垄断问题,特别是关于政府部门的“经济人”假设,为理解行政垄断产生的根源提供了全新的见解。第二,和过去文献中关于“行政垄断”的概念相比,本文引用《反垄断法》的权威界定,将行政垄断与寻租之间的本质联系界定为“中国特殊而又常见的寻租活动”。第三,本文估算了不同行政垄断领域的租金规模和租金规模的动态变化,并测度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寻租程度,为国家相关部门的立法与司法工作提供一定指南和方向。第四,本文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垄断厂商和行政机构之间的设、寻租博弈模型,行政机构之间争夺租金的博弈模型,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为消除进入壁垒,打破行政垄断的政策建议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五,本文基于收入差距和职业选择的分析,说明提高生产性活动的投资收益,促使资源从非生产性领域向生产性领域转移,是消除寻租活动,促进经济增长的长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