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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入口关”。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是在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加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选拔要求进一步规范的背景下逐步建立和发展的。广东省地处国家改革开放前沿地带,公务员考录制度实施以来,其高度发达的经济、宽松的政治氛围和巨大的社会包容性,吸引了全国各地的青年才俊,一度在国内形成“孔雀东南飞”、人才聚广东的壮观景象。为加强公务员选拔工作,199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开创了地方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先河。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4年以来,广东省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又对公务员考录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创新,接连出台了加强公务员面试、体检等方面工作政策措施,大大地提高了考录的公平性,考录制度日趋完善。优越的考务环境,对全国各地、四面八方的优秀人才产生了巨大吸引力,仅新世纪头十年就有超过11万人经过考录进入到全省各级行政单位,为广东的社会建设和经济转型注入了强大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报考人数大幅增加、民众期望值和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加之偶尔发生的招录丑闻,暴露了这一制度还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考录的科学性问题,“所录非所用”的情况不在少数,而部分素质优秀的有志青年却因为考试通不过而被排斥于公务员队伍之外,这些现象促使我们不得不检讨公务员考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究问题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毕竟实施时间较短,传统的人治思维和行事风格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内得到彻底改变,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还需要我们在法律制度建设、考试科学性,以及强化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努力。当然,广东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走在全国同行前列的省市,其考录工作的发展变化是全国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一个缩影,研究其考录制度的得与失,对探讨和改进全国的公务员考录工作也具有一定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