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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技术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但同时其又有着不确定的风险,因此,此项技术的产业化引起了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科技时代需要关注公民权。那么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会对公众权利产生一个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应该如何促使其朝着利于公众权利维护的方向发展呢?这是本论文需要研究的两个主要问题。
本论文以农业转基因技术风险与收益评价为切入点,分析了其产业化对公众权利的影响情况。得出的结论是,其产业化对公众权利的影响具有四个特征:复杂性,涉及的权利主要有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环境权;两面性,对公众权利的影响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不确定性,不管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非共识性,不同的群体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
在此情况下,为了促使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能兼顾好公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和环境权的维护情况,以及对公众权利的影响能增加正面性,减少不确定性,达成共识性,笔者认为应该要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保障公众有关权利得以实现。具体来讲,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决策中,需要保障公众参与权的实现,进行风险共治以消除不确定性,通过利益协商以达成共识性,以便能制定出一个利于公众生存、发展、健康、环境等权利维护的政策;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推广中,需要确保公众监督权的实现,监督政策的执行和政府的监管,以便防范、减少和消除农业转基因技术导致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以维护好公众的环境权和健康权;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品销售中,需要保证公众选择权的实现,以便公众能自由的、理性的选择转基因食品,以确保公众的健康权——在食用食品时原有健康不受伤害的权利和通过食用食品来增进其健康的权利——能维护好。应该说,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中,公众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的保障是手段,公众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环境权的维护是目的。
本论文以农业转基因技术风险与收益评价为切入点,分析了其产业化对公众权利的影响情况。得出的结论是,其产业化对公众权利的影响具有四个特征:复杂性,涉及的权利主要有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环境权;两面性,对公众权利的影响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不确定性,不管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非共识性,不同的群体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
在此情况下,为了促使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能兼顾好公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和环境权的维护情况,以及对公众权利的影响能增加正面性,减少不确定性,达成共识性,笔者认为应该要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保障公众有关权利得以实现。具体来讲,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决策中,需要保障公众参与权的实现,进行风险共治以消除不确定性,通过利益协商以达成共识性,以便能制定出一个利于公众生存、发展、健康、环境等权利维护的政策;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推广中,需要确保公众监督权的实现,监督政策的执行和政府的监管,以便防范、减少和消除农业转基因技术导致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以维护好公众的环境权和健康权;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品销售中,需要保证公众选择权的实现,以便公众能自由的、理性的选择转基因食品,以确保公众的健康权——在食用食品时原有健康不受伤害的权利和通过食用食品来增进其健康的权利——能维护好。应该说,在农业转基因技术产业化中,公众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的保障是手段,公众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环境权的维护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