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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一国财政之基础,有国必有税。税收是现代国家主权的体现,也是现代国家权力运行的基础。而逃税、避税都是严重侵蚀税基、损害税收、危害财政的行为。逃税自无需多言,各国法律上皆对其明令禁止。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就规定逃税罪,将逃税行为纳入刑罚范围进行打击。而避税行为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在我国法律体系内尚未做出明确规定。艺术家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具备高收入、高流动性的特点。近年来,艺术家国内避税行为屡见不鲜,而艺术家国际避税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我国对此尚未做出具体、完善的规制。本文就艺术家避税的基本概念、避税法律性质及危害、以及艺术家国际避税法律防范等方面进行探析,为防范艺术家国际避税提供一些思路。论文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的内容为艺术家国际避税概述,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分析国际避税的概念、定义。其次对国际避税进行法律性质探析,分析其脱法性的特征。最后,对艺术家国际避税作出法律界定,分析艺术家国际避税的法律构成要素。第二章的主要内容为艺术家跨国所得课税规则及避税方式。首先分析一般跨国劳务所得课税规则,其次对艺术家跨国所得课税规则进行分析—OECD第17条,同时就该条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分析,最后对艺术家国际避税主要方式进行说明,并将其与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方式进行比较,试分析两者的异同,为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提供思路。第三章主要内容为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的法理基础与实践分析。以税收国家主义职能、国家主权原则与量能课税原则作为法理基础,论证国际避税防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同时对艺术家国际避税进行实践分析,论证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的实践性需求。第四章为艺术家国际避税法律防范机制探讨。第一部分为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困境。首先,由于艺术家主体先天的特殊性,给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带来了先天的挑战。其次,国际上避税天堂仍然数量不菲,其对税收及资金等信息仍属于严格保密的状态,给艺术家国际避税防范带来了严重的阻碍。第二部分为艺术家国际避税法律防范机制构建。首先要确立量能课税原则,引入透视机制,以维护税收公平;其次,在国际法层面和国内法层面分别提出建议,构建艺术家国际避税法律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