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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直接相关。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首先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当前,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逐步确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形式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的主体结构、主体地位、主体利益、规范和调节方式、劳动力配置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呈现出空前复杂的局面。研究这些变化,把握其特点,掌握其规律,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社会关注焦点,也是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有关专家学者纷纷给予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在吸取既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进行了一些分析和研究,谈了一些粗浅的观点和认识。全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本文阐明了政府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界定了劳动关系的定义,论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并基于大政府的角度阐明了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部分,本文就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政府介入劳动关系管理的现状和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是:劳动关系主体结构多元化,劳动力配置以市场为主导,劳动关系主体地位是资强劳弱格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劳动关系规范和调节方式呈现契约化、法制化的特点,劳动关系呈现更多的国际化趋势。当前我国政府介入劳动关系管理的现状是:政府在观念上已经开始重视建立新型劳动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劳动关系相关调节机制正在逐步完善,符合中国实际的劳动标准日益健全。而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如一些政府官员对发展的理解存在偏差,劳动力市场尚待统一与规范,三方协商和集体合同流于形式,劳动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政府劳动监察执法疲软,利益共享制度不尽合理,工会的力量太弱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本文的第三部分,笔者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一是政府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二是政府要尽快完善劳动法律体系,三是政府要强化劳动监察和执法,四是政府要制定适合中国实际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