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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隐私权的保护在网络时代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和广泛的关注。一般情况下网络隐私权侵权的直接主体往往是网络用户,然而网络经营者侵权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在其间接侵权时,侵权行为的界定、责任的承担等都具有相对复杂性。但是,网络经营者更多情况下因非直接侵权主体而缺乏对其侵权责任的系统研究。同时,目前对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问题国内外论述很多,然而大多集中于版权侵权的领域,专门研究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责任问题的则较少。本文正是立足于网络经营者的角度,研究其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界定、归责原则等要素,探讨如何处理好保护网络隐私权和互联网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相信加强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与实务双重意义。本文首先从对与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相关基本概念的介绍入手,简要介绍了网站经营者的概念及分类和网络隐私权的含义及其与传统隐私权的区别。接下来对网站经营者侵犯隐私权的各类形式进行了归纳,并就实践中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界定作了专门论述,依据对网站经营者不同功能的分类区分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从而明确不同的注意义务。其次,为了解决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在第三章着重探讨了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的归责原则,并详细分析了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严格责任原则的理由。同时,文章还介绍了网站经营者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及抗辩事由,在民事责任的阐述中重点比较了隐私权侵权行为与其它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不同选择和承担顺序的先后差异,从而进一步揭示出网络隐私权侵权的特殊性所在。最后,文章总结了我国网站经营者隐私权侵权的立法发展历程及现状,并对侵权行为法中网络服务商隐私权侵权的专门条款进行了重点解释,并最终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机制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