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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第三方系指:除当事方之外,因争端解决机构正在处理的某项争端涉及其实质利益,因而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DSU)的相关规定加入该争端的审理程序,从而享有某些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其他WTO成员方。在法律层面上,第三方介入诉讼并非WTO独创的概念,在国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法中都早已存在相关制度,但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第三方介入有其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在GATT/WTO自身发展史上,第三方也并非WTO正式成立后才出现的新事物,早在70年代专家组处理贸易争端的实践中就已经逐步形成若干约定俗成的做法,积累了不少经验和经典案例,其中相当一部分成熟的规则散见于不同时期、不同效力等级的缔约方书面文件。DSU的签订,在体制上,将原本分散繁杂的争端解决规则通过专门条文、附录及工作程序等形式加以明确,从而将这一实践中的做法制度化;在效力上,关于第三方的规则作为DSU的有机组成部分被纳入一揽子协议,因而具有强制适用的效力。在WTO争端解决程序关于第三方介入的实践中,出现的主要趋势是:一方面,第三方传统领域的参与程度越来越向纵深发展。尤其在专家组阶段,专家组秉持务实态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某些案件中,已经超越DSU明文赋予第三方的权利范围,极大地丰富了介入权的权利内容,但此种裁量权的行使并非不受限制和约束,如正当程序、特殊情形、保持与当事方的区别等;另一方面,允许第三方介入的争端解决程序范围大大拓宽,第三方的身影同样活跃在上诉和仲裁阶段,而且参与的方式非常灵活和富有创造性。由于DSU只原则性地规定第三方有权介入争端解决程序,具体规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继续加强和完善第三方的权利(Enhancement of Third-party Rights)已经成为WTO成员方的共识①,但在具体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因此第三方介入规则的谈判构成多哈回合有关DSU改进和澄清中的重要内容。主席案文综合各方提案,就第三方介入的条件、时限、程序义务